为进一步强化矿山事故应急处置,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起草了《加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将相关意见发至电子邮箱sgdcc@163.com,或传真至010-64464296,或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邮政编码100713)。
附件:加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制度(征求意见稿).pdf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