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发布2022年度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第一批)的公告
为集中攻克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创效,现发布山东能源集团2022年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采用公开发榜和定向发榜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国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等公开张榜,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揭榜流程
1.意向揭榜。有意向揭榜的单位,请填写《山东能源集团2022年项目揭榜意向书》,经揭榜项目负责人签字、揭榜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纸质版原件提交发榜单位,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2.条件审查。由项目发榜单位负责汇总揭榜意向材料,并组织揭榜方条件审查,初步评估揭榜意向书内容,确定符合条件并入围的揭榜单位,向所有意向揭榜单位反馈结果。
3.提交方案。经遴选符合条件的揭榜单位,按要求编制《揭榜项目实施方案》,加盖揭榜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6月10日前提交纸质版原件10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4.方案评议。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由项目发榜单位组织对入围揭榜单位的实施方案进行集中评议论证,确定最终中榜单位、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等。
5.中榜公告。确定中榜单位(团队)后,由山东能源集团组织发布中榜公告,公告时间7天。
6.择优挂帅。对揭榜挂帅项目实行双负责人挂帅制,由发榜单位和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担任。
7.公开签约。由山东能源集团统一组织,与中榜单位公开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军令状、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等。
二、有关事项
1.揭榜方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固定研发团队等,可在较长时期持续开展科研攻关和稳定服务;针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优先支持具有项目独立承担能力的单位独立揭榜;不具备独立承担条件的单位,可联合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揭榜,需正式签订并提交联合揭榜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在揭榜项目实施中的责任、义务、权利等事项,并明确牵头单位。
2.项目榜单承诺资金为出资上限,具体额度在评议论证揭榜项目实施方案时,通过对比技术方案、资金预算构成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3.按照项目实施关键节点和阶段成果,合理控制和支付研发经费,每个项目或课题均预留项目资金总额的10%,待项目综合评价(验收)通过一年后,进行项目后评价,达到预期目标和应用效果,再支付剩余项目资金。
4.实行项目中途退出机制,对于经阶段考核评价认为,不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或课题,发榜单位有权终止项目实施。
5.按照山东能源集团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揭榜挂帅项目进行定期调度和阶段(关键节点)绩效考核。
业务咨询电话:0531-66597983 62355120
附件: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