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山西省能源局对《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加快,装机规模、消纳利用、技术装备、产业竞争力迈上新台阶,为可再生能源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2020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3571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1974万千瓦(居全国第4位),光伏发电装机1309万千瓦(居全国第7位),水电装机224万千瓦,垃圾和生物质装机64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4.38%,发电量占比达到14.67%,风电、光伏装机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4.2%、63.1%,已成为全省第二、三大电源。
消纳利用稳步提升。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7.5%,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44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18.8%,同比增加1.8%;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达到97.03%、97.02%。
“十四五”期间,全省可再生能源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发展,在晋北、晋西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晋东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从聚焦集中式做大做强、分布式做优做精两方面入手,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提高装机占比。
其中,风电3000万千瓦左右、光伏5000万千瓦左右、水电(含抽蓄)224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能发电100万千瓦以上,地热能供暖面积2000万平米左右,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300万千瓦以上,其中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0%的目标。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60%以上。
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各位公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开展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2FiychIjovcabKWOMQKvw?pwd=w58d(提取码:w58d);查阅纸质版报告书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联系山西省能源局。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规划相关的单位、专家、部门、团体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ntrC-XCnft0WF3V0i4aKw?pwd=wryi(提取码:wryi)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1)直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给山西省能源局提出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2)申请参加公众参与座谈会,提出对该规划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351-4117220
邮寄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7号山西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电子邮箱:nyjxnyc@126.com
山西省能源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