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起重要作用。
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丁爽博士等在近期发表的《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一文中,梳理了国际国内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重要标准的发展现状,通过对比分析总结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存在的主要问题: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不全面不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标准亟待制定修订、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实施效果欠佳、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标准参与度和话语权有待提升等。
结合国内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进展,针对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所面临的问题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在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可按照“能源生产端—能源消费端—固碳端”的序列组织方式,加快构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具体建议如下:一是需要打破“各自为战”的标准体系界限,努力建成全面系统、统筹协同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二是在标准层级设置方面,应以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构建为契机,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要求,简化标准层级,逐步实现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五级标准体系向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的二元标准体系过渡,并注重提升团体标准作用和地位。三是尽快开展我国现有碳达峰碳中和标准统计分析,通过与国际国外标准比较分析,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标准和未来主攻方向。
(二)抓紧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标准
针对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标准缺失和修订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一是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非碳能源为重点,加快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关标准。二是实现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加快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标准,在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在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三是在重点领域以“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为基本原则,加快完善不同层面(国家、地区、行业、园区、企业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以及产品碳足迹标准,并与国际标准接轨。围绕重点部门(能源、电力、工业、建筑、交通等)和产品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四是针对难于实现碳中和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五是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在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领域补充完善碳排放相关指标,提升碳减排和其他环境指标的协同作用。
(三)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实施体系
从项目准入出发,以强制性标准为重要审核依据,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指标,从源头严格控制“两高”项目。从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发,结合行业特点,利用能耗限额和能效等强制性标准形成标准集成应用指南,建立以国家强制标准为核心的立体的实施模式。同时,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建立标准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修订相关强制性标准。从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出发,利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团体标准和企业“领跑者”标准声明公开,增强团体先进标准实施应用和企标“领跑者”的推广和对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实施应用试点示范,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强化标准与产业政策、法规的协调,加强标准宣贯和实施。
(四)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标准合作与交流
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依托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市场方面的优势建立起现今国际标准和规则体系,我国需做好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将国际标准用于“政治化”的准备。同时,我国需要秉承开放合作的积极态度,融入国际标准和规则体系,推动科学的碳排放责任核算方法。在国际标准制定上,我国首先需要在已有相关TC,推动成立中方牵头的工作组并形成达成广泛共识的国际标准;积极争取成立相关领域新TC,并承担秘书处。结合国情适当转化国际标准,同时注重我国国家标准外文版推广。在区域标准化合作上,重视如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区域组织等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利用好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CP)等机制,坚持“南南合作”,推动形成有价值的区域标准化合作。在人才培养和资金支持上,应建立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加大相关领域人才参与国际标准项目的资金支持。
研究最后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中国未来40年的发展定下绿色低碳发展基调。标准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技术支撑。现阶段,应根据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文件相关要求,加快出台标准计量体系领域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保障方案,补齐“1+N”政策体系的“N”,并进一步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抓紧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标准,积极开展相关国际标准合作,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