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氛围,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共同研究、联合攻关,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打造煤炭资源高效开采与洁净利用领域科学研究活动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根据有关规定,现公开发布煤炭资源高效开采与洁净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2021年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一、支持方向
开放基金项目紧密围绕本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2021年拟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 碳减排:煤炭开发节能减碳,CCS/CCUS,矿区生态碳汇,CO2电/光催化制化工品,煤炭全产业链节能减排与碳管理,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等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2.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炭清洁燃烧,煤炭清洁转化,高附加值利用,烟气净化、废水处理等污染物控制等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3. 矿区生态治理:低损害开采岩层控制理论,采空区治理及沉陷区土地功能重建,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矿山水资源保护等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4. 煤矿高效智能开发:深部岩体力学理论,煤矿装备可靠性及智能化,井下机器人,煤矿重大灾害超前预警和智能防控等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二、申请要求
1. 项目申请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至6月14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2. 项目分重点与一般两类。重点项目支持强度100-150万,一般项目支持强度20-30万。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3. 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4. 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承担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经历。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其他说明
1. 项目应符合支持方向,否则原则上不予支持。
2. 项目由实验室外部人员申请,并优先支持中国煤科外部人员。
3. 项目申请人可与实验室人员联合申请,实验室人员只能作为项目参与人。
4.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能力与水平以及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承诺对申请人的时间和条件给予支持,并加盖单位公章。
5. 项目申请人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违规使用各类财政资金记录、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等情况的,不得申请。
6. 项目研究工作产生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属实验室依托单位所有,发明人及所在单位享有在科研和教学活动中免费使用该知识产权的权利。论文署名单位须包括煤炭资源高效开采与洁净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至少为第二单位),无标注实验室名称的成果不计入项目成果数量。
7. 请项目申请人于6月14日之前将项目申请书(Word及签字盖章PDF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王 晨
联系方式:010-87986485,18810869353
联系邮箱:610273999@qq.com
煤炭资源高效开采与洁净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