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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信用状况年度报告(2021)》

2021-08-03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能源行业信用状况年度报告 (2021),报告显示煤炭行业大多集中在信用良级和中级范围内。其中,优级企业 269 家,占煤炭企业的 1.86%;良级企业 6952 家,占煤炭企业的 48.13%;中级企业 5615 家,占煤炭企业的 38.88%;差级企业 1607 家,占煤炭企业的 11.13%。煤炭企业的差级企业数量和占比均远超电力和油气行业。


  从区域看,华北区域煤炭优级企业(182 家)占到煤炭优级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山西省煤炭优级企业(140 家)占到华北区域煤炭优级企业的 77%,占到煤炭优级企业总数的 52%。东北区域(8 家)、华东区域(11 家)和南方区域(12 家)的煤炭优级企业总和不及华北区域的 20%。重庆市、江苏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广东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天津市无煤炭优级企业。


  煤炭差级企业数量最多的为华中区域(515 家),之后依次为华北(462 家)、南方(406 家)、西北(151 家)、东北(57 家)及华东(16 家)。重庆市(28.31%)、湖北省(22.33%)、天津市(22.22%)、河南省(21.51%)的煤炭差级企业占比均超 20%。山西省的煤炭优级企业和差级企业数量均排第一。


  从区域看,华北区域(2639 条)受到煤炭行政处罚的数量占到煤炭行政处罚总数的 45.5%,其中,内蒙古自治区(957 条)和山西省(934 条)受到的煤炭行政处罚合计超过华北区域煤炭行政处罚总数的 70%。从省份看,煤炭行政处罚数量前五的依次是内蒙古自治区(957 条)、山西省(934 条)、四川省(716 条)、河北省(618 条)和贵州省(500 条),均为我国产煤大省。


附件:《能源行业信用状况年度报告(2021))》.pdf


  责任编辑:宫在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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