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国煤科中央研究院)(以下简称煤科总院)是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研究机构,建院60多年来逐步形成了完备的研发体系,主导了历次煤炭工业技术革命,是中国煤炭行业最大型综合性研究机构和科技创新基地。
煤科总院坚持资源配置市场化原则和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先导,建设以高层次人才为主体,以科学家为主导的追求卓越、开放合作、集成高效的新型研发机构。2019年以来在已有研究机构基础上,新成立了矿山大数据研究院、智能矿山研究院、应急科学研究院、深部开采与冲击地压防治研究院、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院、内蒙古研究院和宁夏研究院,同时积极布局全球创新机构,成立了澳大利亚矿业研发中心(华瑞科技),还将筹建矿山机器人研究院、德国和日本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
煤科总院以实现煤炭安全智能绿色开发、清洁高效低碳利用为己任,研究重大基础理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研制大型智能装备,建设先进示范工程,发展高端技术装备产业。近年来积极寻求在矿山/井5G、智能感知、井下位置服务系统、透明矿井、矿山机器人、矿山无人驾驶、煤炭工业互联网、矿山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深部开采、矿区生态修复、新型煤化工、地下空间利用、应急科学等方面取得突破,打造绿色矿山、智慧矿山、安全矿山建设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践行“引领煤炭科技,推动行业进步,提升企业价值,创造绿色未来”的使命担当。
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1.内蒙古研究院(3-5名)
招聘岗位:项目协调管理岗、项目信息管理岗、项目实施管理岗
工作地点:鄂尔多斯
2.宁夏研究院(3-5名)
招聘岗位:行政运营工程师、技术支持工程师、项目实施工程师
工作地点:银川
3.科技支持中心(5名)
招聘岗位:科技协作岗、项目支持岗、智能化业务综合岗
工作地点:北京
4.研究生院(2名)
招聘岗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岗、学科建设岗
工作地点:北京
5.中央研究院
招聘单位:应急科学研究院、深部开采与冲击地压防治研究院、智能矿山研究院、矿山大数据研究院、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院
工作地点:北京
薪酬福利
1.薪酬待遇
正式录用后按照煤科总院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2.福利待遇
六险二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享受优厚的福利保障,包括且不限于多项补贴(交通补贴、出差补贴、通讯补贴等,补贴标准一般不低于北京同类岗位平均水平)、带薪年假、年度健康体检、节日福利等。
招聘形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点击附件,即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央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协商、决定聘用、签约等程序进行。
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内蒙古研究院、宁夏研究院、科技支持中心、研究生院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中央研究院报名长期有效。
二、简历投递方式
(一)PC端报名通道
前往官网https://cctegjob.iguopin.com/job注册登录后,点击招聘单位“煤科总院(中央研究院)”选择相应岗位投递简历。
(二)移动端报名通道
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煤科微招聘”,点击“招贤纳士”,“社会招聘”、选择招聘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输入职位关键字投递简历。
三、注意事项
(一)每位应聘者仅可申报1个职位。
(二)报名证明材料:一寸彩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原件),证明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文件内容(例:张某+身份证)。
(三)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压缩为一个不超过20M的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单位/部门+应聘岗位”,并在申报系统“证明材料”中选择文件上传。
(四)煤科总院将通过简历筛选、面试等程序,最终择优确定录用人选。简历筛选后入围的候选人,煤科总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综合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对特别优秀者,岗位要求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同意服从调剂的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任用。
(七)煤科总院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保密,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将进入人才库,所有资料恕不退还,谢绝来访。
(八)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九)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将提前通知应聘者,差旅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需采取视频面试,将另行通知。
(十)拟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离职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录用。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7986517
电子邮箱:mkzyhr@163.com
附件: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央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