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
方案提出,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能源、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存量企业及园区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率先达峰。在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行业选择1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建设,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以煤炭、石油焦、重油、渣油、兰炭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自备燃煤电厂及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工业余热等替代。因地制宜推行热电联产“一区一热源”等园区集中供能模式,替代小散工业燃煤锅炉,减少煤炭用量,实现大气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源头削减。
到2025年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推行,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进一步深化,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生产产业不断壮大。
以下为政策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15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 态 环 境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