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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有答复了!关于支持老煤炭企业组建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的建议和提案

2021-12-09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49号(资源环境类134号)提案答复的函

  矿安综函〔2021〕147号

  

姜耀东、何满潮、金智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老煤炭企业组建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一致认为,建议紧贴实际、针对性强,对加快资源枯竭煤矿和落后产能退出、妥善安置分流职工、推动煤炭企业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对相关建议表示支持。

  

  一、关于完善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鼓励有条件的老煤炭企业组建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为有需求的煤矿提供专业化服务。2019年12月,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煤矿托管必须采取整体托管方式,鼓励具有煤矿生产专业化运营管理经验的老煤炭企业整体承包煤矿,规范专业化服务安全管理和煤矿外包工程管理。目前,江苏、山东、安徽等省份的一些老煤炭企业已在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区开展整体托管(承包)煤矿服务。同时,协调修改《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施工资质,不得转包、违规分包建设工程,进一步规范了矿山建设项目外包施工管理。

  

  二、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煤炭企业发展问题,积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煤炭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年12月,原国家煤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均对煤炭企业组建专业化服务公司提出了相关要求,支持发展煤炭生产性服务业,鼓励老煤炭企业在关闭退出过程中组建专业化生产服务公司,开展矿井生产运营整体托管和符合有关规定的单项工程承包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支持煤炭企业由单一生产型企业向生产服务型企业转变。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2020年4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复工复产的通知》,降低了包括煤炭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

  

  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修订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专业化服务范围,规范专业化服务行为,支持鼓励老煤炭企业组建煤矿生产服务性公司;继续发挥宏观政策的支持引导作用,鼓励发展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引导推动有条件的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提质升级。

  

  感谢您对煤矿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010-64463199。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1年8月30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762号建议的答复

  矿安综函〔2021〕146号

  

杨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老煤炭企业组建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一致认为,建议紧贴实际、针对性强,对加快资源枯竭煤矿和落后产能退出、妥善安置分流职工、推动煤炭企业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对相关建议表示支持。

  

  一、关于完善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鼓励有条件的老煤炭企业组建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为有需求的煤矿提供专业化服务。2019年12月,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煤矿托管必须采取整体托管方式,鼓励具有煤矿生产专业化运营管理经验的老煤炭企业整体承包煤矿,规范专业化服务安全管理和煤矿外包工程管理。目前,江苏、山东、安徽等省份的一些老煤炭企业已在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区开展整体托管(承包)煤矿服务。同时,协调修改《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施工资质,不得转包、违规分包建设工程,进一步规范了矿山建设项目外包施工管理。

  

  二、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煤炭企业发展问题,积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煤炭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年12月,原国家煤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均对煤炭企业组建专业化服务公司提出了相关要求,支持发展煤炭生产性服务业,鼓励老煤炭企业在关闭退出过程中组建专业化生产服务公司,开展矿井生产运营整体托管和符合有关规定的单项工程承包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支持煤炭企业由单一生产型企业向生产服务型企业转变。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2020年4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复工复产的通知》,降低了包括煤炭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

  

  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修订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专业化服务范围,规范专业化服务行为,支持鼓励老煤炭企业组建煤矿生产服务性公司;继续发挥宏观政策的支持引导作用,鼓励发展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引导推动有条件的煤矿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提质升级。

  

  感谢您对煤矿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010-64463199。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1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宫在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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