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各分支机构,各地方煤炭学会,各单位会员:
为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扩大同行评议范围和精准度,切实提升煤炭行业人才评价工作客观性、公正性,现组织开展中国煤炭学会奖项评审专家评选推荐工作,为做好此次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政治标准
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推荐条件
(一)基础条件
被推荐人需为中国煤炭学会个人会员。
(二)学术水平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担任学会理事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积极投身世界一流期刊建设、科学技术普及、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询服务、"科创中国"、科技人才举荐等科协重点工作。
(三)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两院院士可放宽至75周岁(194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本次推荐工作名额分配原则为女性科技工作者占总推荐人数的20%。青年科技工作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占总推荐人数的20%。
(一)学会各分支机构可推荐委员人数的1/10.
(二)各地方煤炭学会可推荐2名。
(三)学会各单位会员、理事单位可推荐2名。
(四)具有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学会常务理事或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各地方煤炭学会秘书长及以上专家每2人可署名推荐1名(每位专家只能推荐1人);根据回避原则,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人员不具备推荐人资格。
四、推荐工作注意事项
(一)严格推荐标准
推荐工作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学术水平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推荐单位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对于信息提交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
坚持"四个面向",重点推荐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以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领域的高层次专家。注重推荐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在推荐过程中,请将科研仪器开发应用和工程技术人才,以及在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非共识科技项目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纳入推荐范围。请将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推荐的参考条件。
(三)拓宽渠道举才荐才
注重推荐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统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布局,注重产业发展方向。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西部地区、科研一线的专家。
五、评审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通过报名评选,担任中国煤炭学会奖项评审专家。参与中国煤炭学会相关奖项的评审工作。
2.经中国煤炭学会对推荐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推荐200名专家上报至中国科协,担任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获得评审专家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
3.自愿选择是否参与评审工作。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预,独立发表评审意见和建议。根据有关规定,获取劳务报酬。
4.优先被推荐参与中国煤炭学会和中国科协组织的学术、科普、智库、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创中国"等重要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
2.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
3.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客观、公正、独立地做出判断并提出评审意见。
4.不得委托他人代评。及时更新个人有关信息。
(三)退出机制
对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退出专家库:
1.未能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履行专家职责的。
2.擅自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的。
3.应主动申请回避而不申请回避的;存在徇私舞弊,接受或索取相关单位(个人)馈赠、宴请或不正当利益的。
4.触犯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存在伪造、篡改和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存在科研道德和伦理责任问题的。
5.接受评审邀请后无故缺席2次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形等。
六、推荐工作流程
(一)推荐以单位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单位推荐需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后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推荐;
2.个人推荐需由2位(本单位与外单位各1位)具有推荐资格的专家署名推荐。
(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三)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或推荐个人审核盖章(签名)后报送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无盖章不具有评审资格。
(四)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煤炭学会将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推荐工作,结果将通过中国煤炭学会网站与"中国煤炭学会官方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正式申报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
纸质材料:
1.中国煤炭学会奖项评审专家推荐表一式2份,含个人申请表,单位或专家推荐表(2位专家均需有推荐表);
2.推荐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件1份(详见推荐表说明)。
注:请将申报表和证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包括附件证明材料);
2.个人免冠照片(白底)电子版(不小于500KB,JPG格式);
3."中国煤炭学会奖项评审专家人员信息表"(Excel格式,需网站下载)。
纸质材料统一用A4版式装订,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不予退回。
七、联系方式
张 景 010-84262778、15901221858
朱孔平 010-84262778、13522780882
传真:010-8426452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路5号(100013)
电子邮箱:zj@china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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