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交易启动在即,交易机构的设置备受关注。据财联社报道,全国碳排放交易中心将落户上海,碳配额登记系统将设在湖北武汉。其中,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负责交易,为“中碳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负责注册登记,简称“中碳登”。两大机构均由9个联建省市共同出资建设,股权架构相同,但在组建形式上有所差异。
财联社披露,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将由上海市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持有24%的股份,湖北、北京、天津、江苏、福建、广东、重庆、深圳8省市的实施机构各持有9.5%的股份;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机构则由湖北省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持有24%的股份,北京、天津、江苏、上海、福建、广东、重庆、深圳8省市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则平均各自持有9.5%的股份。据业内人士透露,除江苏外,全国8大试点碳交易所将代表所在省市共同入股中碳所、中登所。
据悉,这一组织架构设计始于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与上述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原则协议。而作为全国非试点地区经国家备案的第一家碳交易机构,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则未能入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日前披露,当前正在依托上海环交所组建全国碳交易机构。多位碳市场从业者分析认为,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要确保今年6月底前启动上线全国碳市场交易。由于时间紧,以上海环交所的班子为基础,组建全国碳交易机构,有利于尽快启动交易。
此外,据财联社披露,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机构则是全新设立的。在3月18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严宓表示,下一步,湖北将推进全国碳排放权登记结算公司和湖北交易场所登记结算公司等新兴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
当前,湖北碳交易所承担的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正在为2225家电力企业办理开户手续。严宓介绍,2020年湖北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3.56亿吨,占全国50.8%;成交额83.51亿元,占全国54.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市场交易规模、引资规模、纳入企业参与度等市场指标居全国首位。
能源企业间接入股两大机构
目前已获正式备案的8个地方碳市场试点交易所分别为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北京绿色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深圳排放权交易所、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eo整理上述碳交所的工商信息发现,不少能源企业早已入股了相应地方的碳交所:国家电网、中石化、华能、申能等能源企业均入股上海环交所,其中,国家电网旗下的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公司、国网上海电力公司分别持股16.67%、1.67%;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18.18%的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控股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则持股9.09%。
此外,国家能源集团、中海油、中石化入股了北京绿色交易所;中广核、深圳能源、大唐等入股了深圳碳交所;重庆燃气、重庆能源集团入股了重庆碳交易中心;中石油入股了天津碳交所;福建能源集团、福建闽东电力则入股了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这意味着,已经入股上述碳交易所的能源企业将间接持股全国碳交易中心和登记机构。
不过,哪些企业将代表江苏入股全国碳交易和登记机构尚未公开。
能源企业与碳交所或加深合作
自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以来,碳市场、碳交易热度不断上升。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上海环交所网站信息显示,3月16日,国家电投一行访问上海环交所,国家电投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电投高度关注碳市场发展以及与碳交易相关的业务,并期待与上海环交所共同探索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新思路。
不过,由于此前试点碳交易规模较小,参股碳交易所给入股企业带来的经济利润并不显著。上市公司华银电力日前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2012年以增资扩股方式参股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成为第六大股东,投资金额2250万元,持股比例为7.5%,2019年收到的分红金额为3.38万元,2020年分红金额为8.82万元。
而伴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碳市场规模将显著增长。国融证券的研报显示,预计全国碳排放权配额交易市场市值可能达到1500亿元,若考虑到期货等衍生品交易额,其规模或将达到6000亿元。
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之后是否会对地方碳市场试点产生不利影响?通威集团永祥股份有限公司碳资产管理负责人汪军分析认为,当前,全国碳交易市场只纳入了发电行业,试点地区其他行业的控排企业仍在正常交易。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纳入行业的逐步扩大,试点碳交易所的交易总量可能会受到影响。
“未来时机成熟,试点碳市场的控排企业有可能全部并入全国碳交易所,完成它们作为试点的历史使命。”
全国碳交易启动在即,交易机构的设置备受关注。据财联社报道,全国碳排放交易中心将落户上海,碳配额登记系统将设在湖北武汉。其中,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负责交易,为“中碳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负责注册登记,简称“中碳登”。两大机构均由9个联建省市共同出资建设,股权架构相同,但在组建形式上有所差异。
财联社披露,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将由上海市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持有24%的股份,湖北、北京、天津、江苏、福建、广东、重庆、深圳8省市的实施机构各持有9.5%的股份;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机构则由湖北省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持有24%的股份,北京、天津、江苏、上海、福建、广东、重庆、深圳8省市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则平均各自持有9.5%的股份。据业内人士透露,除江苏外,全国8大试点碳交易所将代表所在省市共同入股中碳所、中登所。
据悉,这一组织架构设计始于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与上述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原则协议。而作为全国非试点地区经国家备案的第一家碳交易机构,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则未能入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日前披露,当前正在依托上海环交所组建全国碳交易机构。多位碳市场从业者分析认为,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要确保今年6月底前启动上线全国碳市场交易。由于时间紧,以上海环交所的班子为基础,组建全国碳交易机构,有利于尽快启动交易。
此外,据财联社披露,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机构则是全新设立的。在3月18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严宓表示,下一步,湖北将推进全国碳排放权登记结算公司和湖北交易场所登记结算公司等新兴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
当前,湖北碳交易所承担的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正在为2225家电力企业办理开户手续。严宓介绍,2020年湖北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3.56亿吨,占全国50.8%;成交额83.51亿元,占全国54.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市场交易规模、引资规模、纳入企业参与度等市场指标居全国首位。
能源企业间接入股两大机构
目前已获正式备案的8个地方碳市场试点交易所分别为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北京绿色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深圳排放权交易所、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eo整理上述碳交所的工商信息发现,不少能源企业早已入股了相应地方的碳交所:国家电网、中石化、华能、申能等能源企业均入股上海环交所,其中,国家电网旗下的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公司、国网上海电力公司分别持股16.67%、1.67%;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18.18%的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控股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则持股9.09%。
此外,国家能源集团、中海油、中石化入股了北京绿色交易所;中广核、深圳能源、大唐等入股了深圳碳交所;重庆燃气、重庆能源集团入股了重庆碳交易中心;中石油入股了天津碳交所;福建能源集团、福建闽东电力则入股了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这意味着,已经入股上述碳交易所的能源企业将间接持股全国碳交易中心和登记机构。
不过,哪些企业将代表江苏入股全国碳交易和登记机构尚未公开。
能源企业与碳交所或加深合作
自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以来,碳市场、碳交易热度不断上升。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上海环交所网站信息显示,3月16日,国家电投一行访问上海环交所,国家电投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电投高度关注碳市场发展以及与碳交易相关的业务,并期待与上海环交所共同探索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新思路。
不过,由于此前试点碳交易规模较小,参股碳交易所给入股企业带来的经济利润并不显著。上市公司华银电力日前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2012年以增资扩股方式参股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成为第六大股东,投资金额2250万元,持股比例为7.5%,2019年收到的分红金额为3.38万元,2020年分红金额为8.82万元。
而伴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碳市场规模将显著增长。国融证券的研报显示,预计全国碳排放权配额交易市场市值可能达到1500亿元,若考虑到期货等衍生品交易额,其规模或将达到6000亿元。
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之后是否会对地方碳市场试点产生不利影响?通威集团永祥股份有限公司碳资产管理负责人汪军分析认为,当前,全国碳交易市场只纳入了发电行业,试点地区其他行业的控排企业仍在正常交易。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纳入行业的逐步扩大,试点碳交易所的交易总量可能会受到影响。
“未来时机成熟,试点碳市场的控排企业有可能全部并入全国碳交易所,完成它们作为试点的历史使命。”
全国碳交易启动在即,交易机构的设置备受关注。据财联社报道,全国碳排放交易中心将落户上海,碳配额登记系统将设在湖北武汉。其中,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负责交易,为“中碳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负责注册登记,简称“中碳登”。两大机构均由9个联建省市共同出资建设,股权架构相同,但在组建形式上有所差异。
财联社披露,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将由上海市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持有24%的股份,湖北、北京、天津、江苏、福建、广东、重庆、深圳8省市的实施机构各持有9.5%的股份;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机构则由湖北省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持有24%的股份,北京、天津、江苏、上海、福建、广东、重庆、深圳8省市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则平均各自持有9.5%的股份。据业内人士透露,除江苏外,全国8大试点碳交易所将代表所在省市共同入股中碳所、中登所。
据悉,这一组织架构设计始于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与上述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原则协议。而作为全国非试点地区经国家备案的第一家碳交易机构,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则未能入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日前披露,当前正在依托上海环交所组建全国碳交易机构。多位碳市场从业者分析认为,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要确保今年6月底前启动上线全国碳市场交易。由于时间紧,以上海环交所的班子为基础,组建全国碳交易机构,有利于尽快启动交易。
此外,据财联社披露,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机构则是全新设立的。在3月18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严宓表示,下一步,湖北将推进全国碳排放权登记结算公司和湖北交易场所登记结算公司等新兴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
当前,湖北碳交易所承担的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正在为2225家电力企业办理开户手续。严宓介绍,2020年湖北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3.56亿吨,占全国50.8%;成交额83.51亿元,占全国54.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市场交易规模、引资规模、纳入企业参与度等市场指标居全国首位。
能源企业间接入股两大机构
目前已获正式备案的8个地方碳市场试点交易所分别为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北京绿色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深圳排放权交易所、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eo整理上述碳交所的工商信息发现,不少能源企业早已入股了相应地方的碳交所:国家电网、中石化、华能、申能等能源企业均入股上海环交所,其中,国家电网旗下的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公司、国网上海电力公司分别持股16.67%、1.67%;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18.18%的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控股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则持股9.09%。
此外,国家能源集团、中海油、中石化入股了北京绿色交易所;中广核、深圳能源、大唐等入股了深圳碳交所;重庆燃气、重庆能源集团入股了重庆碳交易中心;中石油入股了天津碳交所;福建能源集团、福建闽东电力则入股了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这意味着,已经入股上述碳交易所的能源企业将间接持股全国碳交易中心和登记机构。
不过,哪些企业将代表江苏入股全国碳交易和登记机构尚未公开。
能源企业与碳交所或加深合作
自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以来,碳市场、碳交易热度不断上升。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上海环交所网站信息显示,3月16日,国家电投一行访问上海环交所,国家电投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电投高度关注碳市场发展以及与碳交易相关的业务,并期待与上海环交所共同探索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新思路。
不过,由于此前试点碳交易规模较小,参股碳交易所给入股企业带来的经济利润并不显著。上市公司华银电力日前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2012年以增资扩股方式参股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成为第六大股东,投资金额2250万元,持股比例为7.5%,2019年收到的分红金额为3.38万元,2020年分红金额为8.82万元。
而伴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碳市场规模将显著增长。国融证券的研报显示,预计全国碳排放权配额交易市场市值可能达到1500亿元,若考虑到期货等衍生品交易额,其规模或将达到6000亿元。
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之后是否会对地方碳市场试点产生不利影响?通威集团永祥股份有限公司碳资产管理负责人汪军分析认为,当前,全国碳交易市场只纳入了发电行业,试点地区其他行业的控排企业仍在正常交易。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纳入行业的逐步扩大,试点碳交易所的交易总量可能会受到影响。
“未来时机成熟,试点碳市场的控排企业有可能全部并入全国碳交易所,完成它们作为试点的历史使命。”
全国8大试点碳排放交易所股权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