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能控股集团车寨矿井喜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据悉,车寨矿井项于山西省晋城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中规划的新建矿井之一。2018年2月份取得国家能源局的核准批复,2018年10月取得原山西省煤炭厅出具的矿井初步设计批复。由于政策性因素影响,采矿证迟迟无法办理。
车寨矿井一班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超前谋划,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与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省目是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0〕2801号《国家发改委关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主管部门对接,上报请示文件10余次,并与相关领导沟通协调。经过公司两年多的不懈努力,2021年2月山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办理车寨矿井的采矿许可证。之后,公司快马加鞭,先后于3月份完成了“四合一”方案的编制、评审,4月份完成了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评估,7月份完成了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签订,8月底取得了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再一次弘扬了车寨精神,跑出了车寨速度,拼出了车寨精采。
采矿许可证的取得,标志着车寨矿井项目建设又一次取得重大突破,项目建设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具有里程碑意义。下一步车寨矿井将紧紧围绕“2年建成,3年达产,投产即达产、达产能扩产、扩产可盈利,建设成为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科技集成、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现代化一流矿井”的战略目标,全面转入开工报告办理和开工建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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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山西晋城矿区车寨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能发煤炭〔2018〕19号)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山西晋城矿区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核准的请示》(晋发改能源字〔2017〕40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晋东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解决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人员转移安置问题,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晋城矿区车寨煤矿项目。
项目单位为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境内。
三、车寨煤矿建设规模150万吨/年,配套建设选煤厂。工业场地位于井田中南部ZK404钻孔以西。采用立井开拓方式,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投产时布置1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蓄电池电机车+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煤炭洗选采用重介浅槽分选工艺。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下村110千伏变电站和马村110千伏变电站,矿井用水取自张峰水库供水工程和处理后的矿井排水。
四、煤矿总投资23.94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7.19亿元,占总投资的30%,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16.75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采取节能措施,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六、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加强煤层气、矿井水、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矿井水害、火灾、地压、瓦斯、煤尘等灾害防治措施,保证煤矿建设和生产期间安全生产。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九、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征地、搬迁、生态保护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十、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5-08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公司车寨矿井(车山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7〕73号)等。
十一、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重大技术方案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项目移交生产后5年内不得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扩大生产规模,也不得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扩大生产规模。
十三、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资源开采、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国家能源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