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以煤炭为“锚”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17日召开5月份的线上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通报了用电量和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等情况。

  

  1—4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4%。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0.8%、1.9%、3.1%和10.5%。分地区看,全国14个省(区、市)用电增速超过5%,其中西藏、江西2个省区增速超过10%。

  

  在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方面,以煤炭为“锚”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通过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强化市场预期管理等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通过稳煤价来稳电价,进而稳定整体用能成本。做好矿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大铁矿石等国内勘探开发力度,加快矿产品基地建设,增强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同时,强化进出口调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促进重要矿产品安全供应、价格基本稳定。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于资本的恶意炒作,将予以坚决打击。

  

  如何应对煤炭价格哄抬价格行为?孟玮指出,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明确,经营者销售煤炭的中长期交易价格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合理区间上限的,现货价格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合理区间上限50%的,如无正当理由,一般可视为哄抬价格。后续,国家发改委委将密切监测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对发现超过合理区间的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采取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对于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能源,煤电占全社会发电量约60%,稳企业用能成本必须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切实抓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煤炭供应合理充裕,保持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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