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提交了《关于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工作,构建绿色动力体系,保证我国一次能源“经济、节约、清洁、安全”的建议》。
杨松介绍,面对当今错综复杂的世界格局和复苏乏力的经济态势,要想解决我国一次能源的经济性与安全性问题,同时保证环保要求,只有大力发展煤炭清洁利用工作。通过煤炭的分级转化、清洁利用,才能构建起一个“经济、节约、清洁、安全”的绿色动力体系,保证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杨松指出,近20年来,我国煤炭清洁燃烧、煤制油、煤制气等领域均不同程度地取得重大突破,尤其是以清洁煤炭为燃料的工业锅炉的燃烧效率达到99%,锅炉热效率突破92%,锅炉烟气的氮氧化物原始排放浓度值已经低于100毫克/立方米。上述成果已经证明煤炭是可以清洁利用的,其各项指标已经相当于天然气燃烧指标,为构建以煤炭为主要一次能源,建设“经济、节约、清洁、安全”的绿色动力体系奠定了基础。
杨松认为,由于我国未能及时总结煤炭清洁利用方面的巨大成就、未能扶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煤炭清洁利用科研与推广团队、未能构建以能源设备制造企业和能源生成企业为主体的产业联盟,致使煤炭清洁利用工作举步维艰。
为此,杨松建议,有必要大力发展以煤炭清洁利用为主体的具有经济性、节约性、清洁性、安全性于一体的绿色动力体系。
一、制定煤炭清洁利用行动计划、分步实施、限期推广
1. 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国家能源局、质检总局、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和中科院参加,组建煤炭清洁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总结我国目前煤炭清洁利用取得的成绩和山东省发展绿色动力取得的经验,制定技术路线和工作目标。
2.按照清洁煤炭燃烧、煤制油(气)、煤制氢等技术路线,确定可以实施的产业路线。以清洁煤炭燃烧为例:按照煤炭种类不同,制定煤炭分级转化和清洁煤炭制取的标准以及清洁煤炭控氮抑硫燃烧技术等规范和技术路线。
3.按现有技术水平,分阶段制定煤炭清洁利用的标准,如2020年前,清洁煤炭燃烧利用的燃烧效率≥99%、锅炉系统综合能效≥90%(锅炉热效率减去系统能耗)、氮氧化物排放值≤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值≤10毫克/立方米、烟尘排放值≤5毫克/立方米、烟气基准氧质含量≤6%;2030年前,燃烧效率≥99.9%、锅炉系统综合能效≥93%、氮氧化物排放值≤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值≤5毫克/立方米、烟尘排放值≤5毫克/立方米。
二、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构建产业联盟,建设清洁煤炭利用新兴产业
4.加快现有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重大关键技术的攻关,构建以能源生产企业,设备制造企业为主的产业联盟,提高技术的契合度和推广的关联度。
5.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要将达标企业的产品、技术路线和产业联盟列入煤炭清洁利用推广名录。
6.国家煤炭清洁利用重大技术攻关项目要以产业联盟为主体实施、提高科技成果的实用性。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实施进度
7.加强清洁煤炭及其制品的推广工作,建设清洁煤炭生产和供应网络,争取在2020年前全国禁止原煤、散煤、进入终端消费市场,进入市场的清洁煤炭必须满足国家统一标准,对清洁煤炭的含水、灰、硫等成份要制定最高限值。
8.现有燃煤锅炉、炉窑等燃煤设备改造后应满足清洁煤炭燃烧和排放要求,设备系统必须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和环保部的定型、能效、排放检测。
9.对老旧锅炉、炉窑系统升级改造要给予财政补贴,建议每蒸吨补贴15万元,对升级后减排的二氧化碳可以进行碳排放交易;对于减排的污染物总量可以用环保税予以奖励。
10.利用财政部下设中国煤炭清洁机制基金参与项目改造,支撑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改造和建设。
11.对清洁煤炭及制品的生产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免征环保税、增值税税率按7%征收,所得税减按15%征收,以支持构建清洁煤炭合理的价格机制。
12.对于利用清洁煤炭的能源设备(锅炉、炉窑、磨煤、洗送煤机和燃烧设备等)的生成制造企业控制增值税税负低于5%,超出部分返还,以利于降低传统设备改造费用。
13.支持清洁煤炭生产和能源设备企业优先进上市,以利于加快融资和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