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主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济南市档案馆的倡议下,西安市档案馆积极与黄河流域地级城市档案馆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就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区域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实现共同发展签署《黄河流域城市档案馆战略合作协议》《黄河流域城市档案馆民生档案跨馆利用服务工作协议》。
黄河流域城市档案馆战略合作范围包括黄河流域9省(自治区)59家地级市(州、盟)档案馆,旨在通过建立并完善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紧密合作关系,形成多维度、多层次、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在服从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内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等档案工作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两个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践行黄河国家战略,发挥黄河流域城市档案资源作用和独特优势,服务中心工作、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构建为民便民惠民的黄河流域跨馆档案利用服务体系;有利于丰富馆藏黄河档案资源,开展黄河档案资料联合征集、整理保护技术交流;有利于创新黄河流域城市档案工作,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档案数据治理、档案数字资源管理等档案前沿科技的应用合作;有利于建设黄河文化、挖掘黄河档案资料文化、历史、时代价值,组织黄河档案联合编研、展览陈列等,讲好“黄河故事”,传承“黄河记忆”,弘扬“黄河精神”。
近期,两个协议经汇总整理已装订成册。下一步,西安市档案馆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参与黄河流域档案战略合作项目,主动开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工作独特优势,为服务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档案力量。
附参与协议城市名单:
陕西省:西安市档案馆、铜川市档案馆、宝鸡市档案馆、咸阳市档案馆、渭南市档案馆、延安市档案馆、榆林市档案馆
山西省:太原市档案馆、大同市档案馆、阳泉市档案馆、长治市档案馆、晋城市档案馆、朔州市档案馆、晋中市档案馆、运城市档案馆、忻州市档案馆、临汾市档案馆、吕梁市档案馆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档案馆、包头市档案馆、乌海市档案馆、鄂尔多斯市档案馆、巴彦淖尔市档案馆、乌兰察布市档案馆、阿拉善盟档案馆
山东省:济南市档案馆、淄博市档案馆、东营市档案馆、济宁市档案馆、泰安市档案馆、德州市档案馆、聊城市档案馆、滨州市档案馆、菏泽市档案馆
河南省:郑州市档案馆、开封市档案馆、洛阳市档案馆、新乡市档案馆、焦作市档案馆、濮阳市档案馆、三门峡市档案馆、济源示范区档案馆
四川省:成都市档案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档案馆、甘孜藏族自治州档案馆
甘肃省:兰州市档案馆、白银市档案馆、临夏回族自治州档案馆、甘南藏族自治州档案馆
青海省:西宁市档案馆、海东市档案馆、海北藏族自治州档案馆、黄南藏族自治州档案馆、海南藏族自治州档案馆、果洛藏族自治州档案馆、玉树藏族自治州档案馆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档案馆、吴忠市档案馆、中卫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