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山西黄河河务局就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联合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山西首次针对自然资源领域多部门联合出台此类文件,也是山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意见》从部门职责、机制建设、加强宣传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对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流域内违法排放污染物、流域河道内实施非法采砂、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影响河道行洪安全、违反河道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及生产建设项目违法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合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成立黄河流域执法司法协调工作小组,建立会商、信息共享、案件集中审理、健全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健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等方面的衔接机制,建立完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部门和黄河河务部门协作、配合、联动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共同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在黄河流域涉水工程、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和文化保护等方面形成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共识,努力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