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煤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内部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重法治、强审计、严追责,有效发挥法治与合规管理工作、内审与责任追究工作以及风控与内控工作的功能作用,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合规组织建设,首次设立首席合规官
2022年9月,中国煤科任命总法律顾问为首席合规官,领导合规管理部门开展合规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持续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部二级子企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总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中国煤科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经理层、法治建设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合规管理部门以及业务与职能部门合规管理员等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编制《中国煤科合规管理办法》及《中国煤科合规评价管理办法》《中国煤科合规管理手册》《中国煤科建设工程合规指引》《中国煤科企业刑事合规指引》等具体执行制度及操作指引,确保合规管理要求落实落地,合规“1+N”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推进审计体制机制改革,成立集团公司审计中心
中国煤科持续深入推进审计体制机制改革,成立审计中心,强化审计监督集中管控,提升审计监督工作效能,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审计中心成立以来,以深入推进审计体制机制改革和审计能力建设为主线,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审计中心组建和审计项目实施两方面工作,构建与集团化企业高质量发展能力相匹配的内部审计新模式,创新采用“融合式、‘1+N’”审计组织模式,推进审计项目实施。全年已实施审计项目221项,完成率100%,有效提升了审计监督工作效能和为组织创造价值的能力。
严肃追责问责,扎实推进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
中国煤科严肃追责问责,成立违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成员部门间协调配合定期会商机制。以《中国煤科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为统领,编制《中国煤科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工作办法(试行)》、《中国煤科监督追责业务档案工作规则(试行)》制度,细化督办、提级办理以及与所属企业开展联合核查的适用条件,有效发挥“以上查下”的监督权威。组织15家所属企业开展审计反馈问题违规责任追究核查工作,开展28户次资产负债率问题、审计署财务收支审计未纳入审计报告有关问题责任约谈工作,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的违规问题严肃问责,落实“应追责尽追责”工作要求,给予违规问题组织处理和扣减薪酬等违规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