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报范围为我委下达的2009年新增1300亿元中央投资安排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和煤矿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
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按每月上、中、下旬分别填报。每月7日、17日、27日前分别上报截至上个月下旬、本月上旬、中旬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文字材料和表格,含电子版)。
二、旬报内容
(一)项目建设进展总体情况(文字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1、投资到位和完成情况。中央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情况;年度计划投资、中央投资、地方政府配套投资、企业投资和居民出资(仅限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等资金到位总体情况和投资完成总体情况。
2、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情况。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情况、用地手续、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情况;项目个数;已开工项目情况:项目个数、年度计划投资、其中中央投资;已完成项目情况:项目个数、年度计划投资、其中中央投资。
3、工程形象进度。包括已经完成土建工程,设备采购情况,已完成改造煤矿棚户区住宅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的户数,已建成搬迁、维修和货币补偿采煤沉陷区受灾居民住房的户数,工程投入劳动力情况等。
4、加快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等方面采取的工作措施,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表式见附表)。
旬报需包括以上所列文字材料和表格内容。
三、工作要求
请你们于5月上旬开始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
旬报工作要由专人负责,按时上报,请你们尽快确定本单位旬报工作联系人,并告知我们名单及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联系人:丁彤 010-68501406,010-63414248(传真)
纵向网电子信箱: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