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煤炭工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定煤炭产量,保障煤炭供应,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开拓市场,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节能减排,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经营监管,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2008年全省生产原煤1.35亿吨,销售收入、利税、利润同比分别增长42.02%、69.4%、105.1%。当年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99%,矿井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9%,并实现100%达标排放。省属煤炭企业吨煤生产综合能耗7.43千克标准煤,下降7.5%;吨煤生产电耗29千瓦时,下降0.78%;万元产值综合能耗900千克标准煤,下降9%,均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
在看到全省煤炭经济运行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转变发展方式任务艰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利润增长主要依靠生产规模的扩大、产能的扩张和产品价格的上涨;产业结构调整相对滞后,产业单一、产品单一和煤炭深加工转化程度低;非煤产业优势主导产业不突出,整体上规模小、档次低、科技含量低,能够起到替代煤炭主业的骨干项目还较少,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依然存在;企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企业缺乏科学发展战略规划,盲目多元化,非主业投资领域过宽,投资收益较低;营销策略单一,对市场研究不够,走势把握不准;职工队伍技术素质相对较低;煤炭经济运行的理念、机制、手段还很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体制方面的原因,更有管理机制方面的原因。煤炭经济运行工作是保障全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加强煤炭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煤炭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当前,我省煤炭工业正处在体制转轨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济运行工作,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调控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煤炭经济运行质量,健全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工作制度,改善经济运行管理手段,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调节,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作用,促进全省煤炭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大力推行煤炭经济整体运行机制,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全省煤炭经济整体运行机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煤炭经济整体运行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产、运、储、销、用”为主要内容的煤炭经济整体运行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煤炭经济运行工作在煤炭行业管理中的市场调节和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煤炭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及时预测预警,从而推进煤炭工业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调整,促进科技创新和加强企业管理,实现全省煤炭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煤炭经济整体运行工作的原则
1、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相统一的原则。
2、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市场调节与政策导向作用相统一的原则。
4、坚持速度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5、坚持加强企业管理与科技进步相统一的原则。
(三)煤炭经济整体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
1、对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全面调度,形成完整的煤炭经济运行格局。
2、对煤炭的产、运、储、销、用实行整体调度,形成大调度、大运行的系统管理模式。
3、主要经济指标整体监控,分析,及时预测预警。
4、部门协调,上下联动。
二、煤炭经济整体运行的主要内容
全省煤炭经济整体运行主要包括产、运、储、销、用五个环节。
(一)产:主要指矿井资源储量、核定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产量等。
(二)运:主要指煤炭运输结构与能力,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港口运输、内河航运运输能力等。
(三)储:主要指对煤炭储存、储备情况的调度,包括煤矿库存和煤炭储备配送基地煤炭库存量等。
(四)销:主要指市场结构,包括省内市场、省外市场、出口等;主要消费行业如:电煤市场、冶金煤市场、化工煤市场、建材煤市场、民用煤市场等。
(五)用:主要指加强对煤炭利用情况的调度,包括建设循环经济型煤矿,推进节能减排,减少能源消耗;省内煤炭经营业户的经营情况。全省煤炭重点用户情况等。
三、煤炭经济整体运行工作机制
(一)明确煤炭经济整体运行工作的基本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全省煤炭发展战略目标和调控措施,结合产、运、储、销、用五个环节,汇集煤炭经济信息,分析预测煤炭经济运行状况,提出对策建议。对全省煤炭经济运行进行综合统计、综合分析、市场调研、组织产需衔接、推动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煤炭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经济运行机构的职责是:
1、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本企业煤炭经济运行工作和经济信息工作。
2、负责汇集本地区、本企业煤炭综合经济和市场需求信息,并分析、预测煤炭经济运行状况,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本地区、本企业煤炭综合统计工作。
4、指导本地区行业、本企业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
5、承办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和上级煤炭经济运行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煤炭经济整体运行基本工作制度
1、煤炭经济运行日调度制度。
省属煤炭企业当日产、销、存、电煤供应情况,于次日上午报省煤炭工业局(经济运行处)。
2、《煤炭经济运行(旬)月报》制度。
每(旬)月及时上报《煤炭经济运行(旬)月报》。要按照整体运行的要求,在以往报告内容的基础上,扩充煤炭产、运、储、销、用等有关内容。要实事求是上报有关数据,加强综合分析,提高(旬)月报报告与分析质量。主要经济指标变化较大时,要进行专题分析。旬报于次旬第一个工作日、月报于每月10日前报省煤炭工业局(经济运行处)。省煤炭工业局将汇总《煤炭经济运行(旬)月报》及相关信息及时上报省政府、国家能源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有关领导。
3、煤炭经济运行分析会制度
每季度的次月下旬,省煤炭工业局组织召开季度煤炭经济运行分析会,重点听取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上一季度经济运行状况、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及有关政策建议等。通过深入研讨、分析和总结,省煤炭工业局对下一步经济运行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必要时,省煤炭工业局将不定期召开月度座谈会。
4、煤炭运销分析会制度
省煤炭工业局原则上每季度组织省内煤炭运销部门召开一次全省煤炭运销分析会,并经常组织分片进行煤炭市场调研,对国际、国内、省内煤炭市场状况、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指导意见。
5、煤炭价格调整会商、备案制度
省内煤炭企业尤其是省煤炭运销协会会员单位要严格遵守省煤炭运销协会的价格调整会商、备案和规约自律制度。省煤炭运销协会要不断加强工作措施,对煤炭运销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煤炭工业局报告。
6、统计报表制度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统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山东省煤炭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安排专门统计人员按要求填报并提供书面分析资料,经过领导审核、加盖公章后按时上报。
7、经济运行信息上报制度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省属煤炭企业要及时上报本单位经济运行工作重要动态,如煤炭的产、运、储、销、用各个环节中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等等。省属煤炭企业每旬一报,每月不少于3条;各市煤炭管理部门每月不少于2条。省煤炭工业局将以适当形式及时向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通报有关信息与情况。
8、经济运行信息保密制度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省属煤炭企业要增强商业秘密保密意识,经常性开展保密教育,检查各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对涉及全省或本企业煤炭经济运行的重要信息,应控制传达范围。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全省煤炭经济整体运行机制,是我省煤炭工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主动转变发展方式、转变工作方式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省属煤炭企业要加强煤炭经济运行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与省煤炭工业局协调一致的煤炭经济整体运行工作机制。要落实牵头责任部门和对口业务部门。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研究和过问,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分管业务领导要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牵头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要认真负责,抓好落实。
(二)建立制度,抓好落实。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与所辖区煤矿和省属煤炭企业及所属煤矿要按照省煤炭工业局要求和本通知的精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煤炭经济整体运行工作制度,并在内部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格考核,不断提高。省煤炭工业局将加强对全省煤炭经济整体运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每季度和半年、全年结束时向全省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年终对各单位上报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分析质量等各方面工作进行评比,将各单位报送煤炭经济运行信息和(旬)月报告的数量、质量纳入目标考核,作为年终评选煤炭经济运行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总结提高。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