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征收煤价调节基金殃及煤企利润
按照6月18日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煤炭价格基金由内蒙古地税局在征收资源税时一并征缴。凡在内蒙古采煤的单位、个人,均应按煤种、产量按月申报和缴纳,每吨褐煤、无烟煤分别缴纳8元和20元,其他煤种每吨缴纳15元。
露天煤业表示,该公司2008年的净利润为7.2亿元,根据公司财务部门预测,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预计将使公司2009年的净利润减少0.8亿元至1.4亿元。
伊泰B股称,该公司生产的煤种为长焰煤和不粘结煤,将按产量每吨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5元。2009年公司全年计划生产煤炭2335万吨,根据上半年生产的实际情况,2009年下半年预计生产原煤1160万吨,以每吨15元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预计影响公司2009年净利润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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