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 进一步强化在建工地地质灾害防范
他介绍,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频发且损失严重的国家之一。多年来,我国逐渐建立的多层级气象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体系在减少因灾人员伤亡方面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但是,近年来在建工地却发生了多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事故。例如2021年“9·26”四川天全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17人失联,2023年“2·22”内蒙古露天煤矿坍塌造成58人死亡和失联等。事后的调查结果表明,上述事故均发生于工程在建工地,且事前施工现场已收到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或已出现明显的临灾征兆,当地百姓都已及时组织撤离,但施工方却因缺乏相关的防灾知识和预案未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由此酿成灾难性事故。具体来讲,工程建设单位在地质灾害防范方面存在防灾减灾体系不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不健全、防灾减灾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为从源头上杜绝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他建议:
——提高在建工地的自然灾害风险精细化调查评价水平。进一步强化“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理念,充分利用现代遥感技术等手段,对在建工地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精细化调查排查,提前主动识别和发现灾害隐患,并通过“点面双控”等措施防控地质灾害。
——健全工地的防灾减灾监测预警体系。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和隐患点布设地质灾害监测设备,构建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并结合精细化的气象预报,实施地质灾害的精准预警,建立闭环预警响应管理机制,确保预警有响应、响应有反馈。加强工地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及时获取气象、地质、环境等方面信息,为监测预警提供更全面的支持,解决灾害风险预警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设防能力,编制和实施防灾减灾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的统一管理体系。
——完善工程施工过程中地质灾害危险性动态评估。随着施工的进行,场地环境条件在不断变化,成灾条件也会动态变化。应及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威胁、工程施工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动态评估。对于已完成的评估项目,应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以确保评估结果的时效性。
——编制防灾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完善工程建设工地营地防灾减灾针对性措施,制定详细的防灾预案,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奖惩制度和联动管理体系,鼓励全民参与风险防控,并根据需要组织防灾救灾演练。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联络机制,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物资保障和人员培训,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以确保在地质灾害发生时积极主动防范和应急响应。
——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体系,提升工区普通民众对地质灾害的基本认知和了解,增强防灾减灾救灾的安全意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其知险、识险、避险、自救等方面的意识,夯实灾害应急管理的基础,提升灾害应急响应能力。(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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