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应急管理厅发文首次将重大事故隐患当作事故来调查。
新疆应急管理厅称,两家煤矿企业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由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组成隐患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形成重大事故隐患调查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隐患调查报告显示:吐鲁番金马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克尔碱煤矿(以下简称“金马煤矿”)于2023年7月开始越界开采,非法圈定煤炭资源量约8万吨,非法采煤3582.579吨;使用真假两套图纸、提供虚假信息应付检查;未对采空区进行防灭火灌浆作业;擅自挪动巷道测量点、删除电脑相关数据,人为断电,阻碍调查取证。托克逊县博斯坦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斯坦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2023年1月,未履行复产复工程序、擅自扩巷作业,非法生产,超范围掘进共计扩巷长度85米,产出原煤1000余吨。
2023年,在国家矿山安全生产帮扶指导组以及全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察部门“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下,企业受利益驱动,仍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特别是金马煤矿决策人员恶意圈占国家煤炭资源,蓄意组织非法盗采,且在调查询问时隐瞒违法事实,甚至销毁证据、阻碍调查取证。
最终,金马煤矿主要负责人齐某和冯某非法圈定煤炭资源量约8万吨,涉嫌非法采矿罪,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分别处以22万元罚款;其他8名相关责任人员,阻碍公务和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依法分别给予拘留和罚款的处理。博斯坦煤业董事长李某、矿长宋某等7名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依法给予3万元罚款。
“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新疆应急管理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发现和消除群众身边的隐患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引导和发动群众居安思危,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发现身边隐患要通过12345便民热线和各种举报渠道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及时消除隐患,维护自身和全社会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