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9起“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警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法治意识,主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筑牢安全底线。其中一例为桂阳县某煤矿未按规定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造成瓦斯超限案。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20日,桂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桂阳县鸿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某煤矿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289m水泵房管子道掘进面出班放炮后,引发+319水泵房、+319变电所、2号风井总回风巷等处瓦斯传感器报警,报警值分别是11.2%、40%、1.65%,超过限定0.5% 、0.5%、1%预警值。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和(一)项规定,掘进工作面应使用瓦斯抽采系统抽采而未使用,造成瓦斯超限,此种情形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处理情况】
桂阳县鸿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某煤矿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之规定,桂阳县应急管理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对单位处10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王某兵处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安全生产负责人唐某平处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总工程师李某兵、安全副矿长汪某国、总生产副矿长雷某石各处2.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防突副矿长李某毛、通风副总工程师张某成各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采矿副总工程师周某山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这是一起因煤矿企业不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从事爆破作业而引发的瓦斯严重超限案。执法人员及时发现瓦斯报警设备报警数据严重超限,采取责令企业暂时停产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案不仅对企业进行了严厉处罚,同时对8名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有效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分别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编辑: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