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发布!
全国碳市场是中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中国碳定价机制的主体形式。7月21日,2024年中国碳市场大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期间发布了《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总结披露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框架进展以及交易履约关键数据情况。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1、2022 年度配额发放量分别为 50.96 亿吨、51.04 亿吨,经核查的实际排放量(应清缴配额量)分别是 50.94 亿吨、50.91 亿吨,分别盈余 147 万吨、1298 万吨,占配额发放总量的 0.03%、0.25%,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盈亏基本平衡,符合政策预期。与此同时,重点排放单位共使用 371.74 万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用于配额清缴抵销。截至 2023 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 4.42 亿吨,累计成交额 249.19 亿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活力稳步提升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 年度)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2257 家,年度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 51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是目前全球覆盖排放量最大的市场。截至 2023 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 4.42 亿吨,累计成交额 249.19 亿元(如图四所示)。其中,第二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 2.63 亿吨,累计成交额 172.58 亿元,交易规模逐步扩大,交易价格稳中有升,交易主体更加积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和成交额较第一个履约周期分别上涨 47.01% 和 125.26%,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和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分别上涨 33.93% 和 49.73%。2023 年 7 月,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2022 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的通知,各地积极组织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制定交易计划,8-10 月成交量连续攀升。2024 年上半年,月均成交量达 366.82万吨,同比上涨 174.90%。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综合价格收盘价在 50-82 元 / 吨之间波动。
2023 年底,综合价格收盘价为 79.42 元 / 吨,较开市首日开盘价上涨 65.46%,较第一个履约周期收盘价上涨 46.48%。随着《条例》颁布实施,以及第三个履约周期相关工作的持续推进,市场交易价格整体呈现稳步上扬态势,综合价格收盘价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首次突破 100 元 / 吨。当前碳价总体合理,稳中有升,是市场发挥碳减排资源配置作用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更大程度激发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动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每个交易日均有成交,重点排放单位交易积极性明显增强。相较于第一个履约周期,2022-2023 年新增交易开户338 家,参与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数量上涨 31.79%,多次参与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数量上涨 32.14%,交易量超百万吨的重点排放单位数量上涨 77.59%,同时使用挂牌协议和大宗协议两种交易模式的重点排放单位数量上涨 36.87%。重点排放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及早制定交易计划,交易量峰值月份由 12 月提前至 10月,交易活跃天数明显增加。第二个履约周期结束后,2024年上半年月均成交量、月均参与交易重点排放单位数量较 2022 年同期分别上涨 49.54%、90.79%。配额分配与清缴制度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实现政策目标的基础。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采用碳排放强度基准法分配配额,与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节奏和力度保持一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1、2022 年度配额发放量分别为 50.96 亿吨、51.04 亿吨,经核查的实际排放量(应清缴配额量)分别是 50.94 亿吨、50.91 亿吨,分别盈余 147 万吨、1298 万吨,占配额发放总量的 0.03%、0.25%,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盈亏基本平衡,符合政策预期。与此同时,重点排放单位共使用 371.74 万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用于配额清缴抵销。相比于第一个履约周期,2021、2022 年度配额分配方法在整体上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结合发电行业实际情况作出调整优化。一是2021、2022 年度采用了不同的配额分配基准值,基于上年实际排放情况确定第二年基准值,基准值更加符合行业实际情况。二是首次引入平衡值,作为制定供电、供热基准值的重要参考依据,有效解决基准值测算偏差较大问题。三是对各类机组的供电、供热碳排放基准值进行了优化调整,更真实反映行业碳排放实际水平,体现了激励高效清洁机组、约束低效机组的政策导向。一是建立履约风险动态监管机制。及时评估重点排放单位履约风险,定期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推送有关情况,实现履约风险自动预警。二是开展专项帮扶。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全面梳理企业配额盈缺情况,对履约困难企业逐个走访,督促尽早制定履约计划,开展专项帮扶。三是制定灵活履约机制。为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因疫情导致配额清缴困难,允许配额缺口率较高的重点排放单位预支部分配额,对承担重大民生保障任务的重点排放单位引入个性化纾困机制,共计为 202 家受困重点排放单位纾解了履约困难。截至 2023 年底,2021、2022 年度配额清缴完成率分别为 99.61%、99.88%,较第一个履约周期进一步提升,位于国际主要碳市场前列。80 家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履约,较第一个履约周期减少 98 家,对于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按相关规定处理。经过三年的建设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完成,法规保障得到加强,配套技术规范不断完善,为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夯实了基础。2024 年 1 月 25 日,国务院颁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5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首部专项法规,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及相关活动的主要环节和各主体的法律责任,强化了依法监督管理和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罚的相关规定(如图一所示),体现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观,具有里程碑意义,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和信心,体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和贡献。(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法规基础框架搭建完成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了登记、交易、结算三项规则,组织制修订了碳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指南、配额分配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与《条例》共同形成了涵盖“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技术规范”的多层级制度体系(如图二所示)。2023 年 8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碳排放核查机构、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纳入刑事规制范围,明确量刑标准,发挥了刑事司法的震慑作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形成包括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配额分配与清缴,市场交易与监管等部分的体系架构(如图三所示)。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配额分配方案,并向重点排放单位发放各年度碳排放配额。重点排放单位每年核算并报告上一年度碳排放数据,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数据核查。重点排放单位需在履约截止日期前,提交不少于自身实际排放量的配额用于履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配额交易为重点排放单位履行降碳责任提供了灵活选择。为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运行,生态环境部组织建立了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等信息系统。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记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相关数据;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记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的持有、变更、清缴、注销等信息,并提供结算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的集中统一交易。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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