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毒品犯罪由于证明难度较大,法官往往需求助于经验法则,通过经验法则的运用以有效打击毒品犯罪。经验法则在毒品犯罪案件证明中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事实认定与证据评价两方面。在事实认定领域,经验法则主要作用于定罪事实与量刑事实的推定;在证据评价领域,经验法则主要被运用于评价毒品犯罪中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的真伪。尽管经验法则在毒品犯罪中的运用具有重要价值,但因经验法则的运用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法官在毒品犯罪案件中运用经验法则还存在一些误区,如运用不具有高度盖然性的经验、经验法则的运用范围不当、缺乏完善的程序保障经验法则的运用,以及封闭式运用经验法则等,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规制。因此,在运用经验法则时法官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并规范经验法则的运用程序,以及规范裁判文书释理和赋予辩护方以经验法则为由上诉的救济权利等,以保障毒品犯罪案件中经验法则的合理运用,有效发挥经验法则在诉讼中的独特价值。
一、毒品犯罪案件中的证明困境
二、经验法则对毒品犯罪案件证明的价值
(一)经验法则在事实认定上的价值
第一,主观方面的事实推定。
第二,客观方面的事实推定。
第三,主体方面的事实推定。
(二)经验法则在证据评价上的价值
三、毒品犯罪案件中经验法则的运用误区
(一)运用不具有高度盖然性的经验
(二)经验法则的运用范围不当
(三)缺乏完善的程序保障
(四)封闭式运用经验法则
四、毒品犯罪案件中经验法则运用的规制路径
(一)确立适用原则
1.证据裁判原则
2.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
3.最后适用原则
(二)规范经验法则运用程序
1.加强听取意见程序的运用
2.发挥合议庭的实质作用
3.严格证明中限制经验法则的运用
(三)规范裁判文书释理
1.增加对法官运用经验法则释理的要求
2.规范经验法则的表述方式
(四)将错误适用经验法则作为上诉理由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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