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面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自2016年10月1日起的正式实施,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新的要求、新的指南、新的规范,将大幅促进我国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改善煤炭工业技术面貌,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煤矿安全规程》的每次制修订,都是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改革的深化,认真总结实践中积累的安全生产经验,吸取灾害事故的教训,而不断修改、完善和发展,凝聚广大煤炭职工的智慧。作为《煤矿安全规程》(2016)主审专家,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副主任杨大明在《煤炭科学技术》上撰文,对《煤矿安全规程》中“技术装备及应急救援规定的主要调整”进行了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具体体现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调整煤矿安全工作中人与人的关系;正确反映煤矿生产的客观规律,调整煤矿安全工作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稳定性等显著特点。《煤矿安全规程》的全面修订是一项十分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工作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突出依法依规,增强预防性;强化科学性和合理性;注重操作性、可执行和可监督性;坚持全面性和系统性;突出权威性、保持稳定性。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由原来的4编增加到6编、20章增加到34章、751条精简为721条,对其中19.2%的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技术装备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障,对其规定和要求也有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淘汰安全性低的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限制落后的技术与装备;增加对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规定;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要求;提高设备管理要求;放宽上限规定及管理要求。
应急救援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本次修订在2004版中第二篇第十章矿山救护的基础上,充实安全避险等内容,单独成篇,更加突出应急救援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使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更加完整。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强调煤矿企业应急救援的主体责任;提高对作业人员自救避险知识和能力要求;强调安全避险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增加安全避险系统建设要求;安全避险应坚持逃生优先的原则;安全避险系统应按需建设、动态管控;提高紧急撤离保障措施的要求;紧急避险设施以避难硐室为主;继续坚持矿山救护队专业化、军事化、标准化管理;煤矿企业建立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处理灾变事故必须保证救援人员安全,并严控下井人员。
这项研究得到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项目的资金支持。
文章来源:杨大明.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解读——技术装备及应急救援规定的主要调整[J].煤炭科学技术,2017,45(1):117-120.
作者简介:杨大明(1962—),男,湖南常德人,研究员,博士,国家安全生产专家,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煤矿安全规程》(2016)主审专家,现任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副主任。Tel:010-84264971,E-mail:ydm601@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