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防治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与煤矿水害防治相关联的几个基本概念的准确理解,是正确评价水害威胁程度和选择科学合理的水害防治措施的重要基础。在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中,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探查和认识评价、矿井涌水特征及水量大小分析预测以及矿井水害防治工程的设计与实施是最主要的工作内容和确保水害防治工作有效的关键和基础。
在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中,由于对一些关键概念内涵和本质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和不统一,常导致在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探查、矿井水害特征的分析诊断、矿井涌水量预测预报及矿井水害防治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缺少统一规范的标准,工作内容的针对性和工作成果的实用性不强,使得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经常出现事倍功半的现象。
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虎维岳与周建军对矿井水文地质与水文地质、矿井涌水量、突(透)水量及疏降水量、矿井采掘工程与水害防治工程等几个关键概念进行了分析。
研究人员指出矿井水害防治过程中,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和评价是最基础和关键的工作之一,矿井水文地质勘探与普通水文地质勘探有着本质的差别,矿井水文地质勘探除了要查明矿井充水含水层的基本信息外,更重要的是要弄清含水层的水能否进入矿井,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入矿井,要查明地下含水层系统与矿井采掘工程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及其控制与影响因素。
矿井涌水量、矿井突(透)水量、矿井疏降(干)水量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从理论上讲,矿井涌水量是可以超前预测的,矿井突(透)水量因导水通道性质的不可预知性而难以超前预测,矿井疏降水量只反映了充水含水层在特定条件下给出水的能力,并不代表矿井实际开采过程中进入矿井的水量,所以,不能用预测的矿井疏降水量代替矿井涌水量。
矿井采掘系统设计和采掘工程的时空顺序对矿井水害形成具有重要的控制作用,因此,要把矿井水害防治工程与采掘工程有机统一起开,实现矿井水害防治工程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