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的科研人员通过对国内外绿色矿山建设研究现状、我国《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部分省市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关于绿色矿山研究成果的解读,结合我国煤炭行业特点和《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立了煤炭绿色矿山建设的“14 化”标准并建立了评价指标。
我国对绿色矿业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1999 年,时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寿嘉华在西部大开发矿产资源发展战略思考时,提出了发展绿色矿业的想法。2007年,国土资源部于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正式提出“坚持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并将其定为会议主题。2008 年,“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上,中矿联会同国内十一家矿山企业和行业协会共同发布了《绿色矿山公约》,规定了绿色矿山建设的10 项要求。接着,国土资源部将“建设绿色矿山”正式列入《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 年)》。2010 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 年全国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战略目标,标志着我国绿色矿山建设由探索走向实践。截止目前,全国已有607 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覆盖全矿业领域。2017 年,六部委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加强了对于绿色矿山建设的资源政策、用地保障、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全方位支持力度,绿色矿山建设步入快车道。
国内外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对比
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基本要求对比
煤炭绿色矿山建设是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要符合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要求,也要体现煤业自身特点。研究人员从6个方面总结了煤炭行业的特点,包括:(1)煤炭行业准入相对具有开放性,国有、私有、股份制矿山企业并存;(2)在不受大的构造运动改造的前提下,煤炭赋存相对具有原位性和连续性;(3)我国煤层埋藏普遍较深,埋深小于300 m 的不足30%,可供露天开采储量仅为4%。这种赋存特征决定了我国煤炭开采绝大多数为井工开采;(4)煤系共伴生矿产种类多样且多具有灾害、污染源和资源的双重属性;(5)煤炭的采选、集输是煤炭转入消费终端的高污染、高损耗环节,对环境具有极大的开放性并且不便于管理;(6)煤炭战略地位短期内具有不可替代性。
研究人员最终通过遵循“绿色、安全”贯穿矿山企业发展全过程的理念,从企业层面、煤炭勘查采选集输层面、资源综合利用层面、矿山生态环境层面、矿地关系层面初步探讨建立了“14 化”标准及其评价指标。
煤炭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及其评价指标
这项研究得到了中国工程院咨询项目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