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晓轩,肖小溪, 娄智勇, 朱冰, 饶子和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 医学院;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如何建立对不同类型的基础研究的分类支持体系是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文章梳理和明确了战略性基础研究的概念,总结了国际上支持战略性基础研究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存在的对战略性基础研究的支持缺乏顶层设计、资助对象不明确、持续稳定支持不够等突出问题,并提出设立独立的战略性基础研究计划、将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为组织和实施战略性基础研究计划的主要力量、建立指向性项目支持与机构稳定拨款相协调的双轨支持模式等建议。
亮点论述:
我国战略性基础研究资助的对策与分析
基于以上研究笔者认为,为加强对战略性基础研究的支持、落实中央关于“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的要求,建议尽快增设独立的、体现顶层设计的战略性基础研究计划,以便更加有效地开展国家主导的战略性科学前沿探索研究和面向未来发展需求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服务国家发展需要。
将“战略性科学计划”定位于聚焦战略性基础研究的新的独立计划
“战略性科学计划”应该作为一个新的独立计划,并将其定位于战略性基础研究。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发挥两大作用:①解决没有“结晶核”的问题,即原有科技计划虽然不少,但没有专职定位于战略性基础研究的计划的问题;②解决目前统筹协调难的问题,即以该计划牵头形成战略性基础研究协调机制,做好顶层设计。由此,方可充分体现在战略性基础研究领域的国家意志及攻关组织能力。作为一个独立计划,该计划与现有国家科技计划版图的关系有2种处理模式可以考虑。
(1)变革模式。将战略性科学计划定位为国家最高层次的、统领战略性基础研究的主体计划,将目前已有的战略性基础研究类专项,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基础研究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基础研究专项等并入其中。由于该计划具有高度的顶层设计、通盘协调的特点,可由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成立跨部门的管理和执行机构,以便更好地体现国家意志和基础研究规律。
(2)改良模式。将战略性科学计划纳入现有五类科技计划的“基地和人才专项”板块。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 64号)要求,在五类科技计划中“基地和人才专项”更适合容纳战略性科学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板块纳入“战略性科学计划”后,可以把该板块做实,使该板块在支持战略性基础研究及支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上发挥独特作用。
变革模式的优点在于更符合加强战略性基础研究统筹管理的本意,改革一步到位,是一种相对直接、进取的解决方案。改良模式的优点在于保持现有五类科技计划的连续性,方便操作,是一种稳妥、渐近的解决方案。两种模式各有优势。
“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应该与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政策统筹考虑,形成合力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不仅提出要“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还重申了“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要求。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都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这两大政策都体现了国家的“战略性”,无疑,战略性基础研究需要由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主来承担,设立战略性基础研究计划也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政策需要。
“战略性科学计划”作为指向性项目与机构稳定拨款相协调,构成保障我国战略性基础研究良性运行的双轨支持模式
国际上,对战略性基础研究的资助有美欧两种模式。美国模式是以DOE所属国家实验室为代表的指向性项目竞争模式;欧洲是以德国马普学会、法国科研中心等为代表的机构稳定拨款模式。前者是在竞争中实现对战略性基础研究的动态的稳定资助;后者是在遴选优秀人才基础上实现完全的稳定资助。
资助战略性基础研究的顶层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采取美欧混合模式的资助模式,即稳定拨款支持和指向性项目支持混合模式。一方面对相关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给予一定比例的稳定拨款,如适当提高重组后的国家重点实验室③的稳定拨款比例。另一方面,采用美国指向性项目竞争模式,即设立顶层设计的、针对战略性基础研究的科学计划,以资助基础研究类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主,并网络其他高水平研究力量。以此形成双轨支持的动态稳定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