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点
税收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环境税是最有效提升环境质量手段。为充分发挥税收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作用,应在完善环保税的基础上,推进现有税制的绿色转型;建立碳税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互补机制;完善绿色税收优惠政策等。现有研究有一定借鉴价值,但对“双碳”目标下绿色税制优化系统性研究不足。因此,基于对山东省绿色税收实践的研究,剖析“双碳”目标下绿色税制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对有关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长按识别二维码可下载全文
“双碳”目标下绿色税制优化研究
——基于山东省绿色税收实践的分析
作者:姜力琳
单位: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摘要/关键词
摘要:绿色税制是调控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手段。从山东省绿色税收实践的角度分析,“双碳”目标下绿色税制存在立法目的未明确体现对碳排放的约束、现行绿色税制对碳排放约束不足、推动降碳的协作机制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立法目的体现降碳导向,完善针对减碳的税制结构及税收优惠政策的稳定性,优化不同绿色税种间的协调统筹以及与技术检测等部门的协作机制等,从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关键词:双碳目标;绿色税制;税制优化;碳排放;协作机制;税制结构;降碳导向
双碳目标下绿色税制的优化建议
1)完善绿色税制立法目的体现降碳导向。绿色税制的产生与发展,源于环境资源问题,源于人类对绿色发展的需求。十八大以来,我国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当前,为了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绿色税制立法应将降碳作为深化改革的方向之一。无论是从国家立法层面,还是从地方授权范围的税收政策制定层面,都应体现出降碳的制度导向,推动税收在绿色降碳发展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建议在立法目的中明确体现降碳目的,强化对碳排放调控制度的顶层设计,促进实现绿色税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
2)完善绿色税制的碳排放约束。第一,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稳定性。当前,我国并未设立碳税的情况下,应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碳减排。以山东省为代表的以煤为主要能源消费的省份,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是减碳关键,应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控煤消费和新型节能环保能源的研发。通过税收优惠措施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将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使用均纳入税收优惠范围,同时提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力度。对于普遍性、长期推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形成效力层次更高的税收法律制度,保障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第二,逐步完善绿色税制结构。目前,由于环保税的税率不高,其收入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较少,对双重红利的影响都不大,因此建议可逐步提高环保税税率,并适时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避免企业负担过重。另一方面,以山东省为典型代表的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收入较多的省,两者均作为中央税的情况下,并不利于山东省环境治理和减碳,因此建议将该2个税种确定为中央地方共享税。
3)完善降碳减排的绿色税制协作机制。如前所述,绿色税制是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由多种税收及所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形成的系统性制度体系。在绿色税制中,不同的税种具有不同的征税范围、征税环节、计税方法、税收优惠等,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加重企业税收负担,或者避免不同的税收优惠措施出现叠加,应该对不同的绿色税种的规定进行协调统筹。如对燃油而言,从开采到消费、排放分别征收资源税、消费税、环保税,其计税依据分别是价格、数量、污染当量, 3个税种都同时考虑了环保功能,具有一定的交叉性,应统筹协调各税种的征税范围及税率设置。
要实现税收对碳排放的调节作用,必须依靠多部门参与的协调征管机制。比如依靠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碳捕获、碳收集、碳封存技术,推动企业建立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征管效率;与环保部门形成数据共享机制等。
部分图表
图1 2012—2022年山东省绿色税收收入额及增速
作者简介
姜力琳,女,山西莱西人,硕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政策。
引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