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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环境保护税对制造业新质生产力的影响研究

2024-09-04



创新点



     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时也是改善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的必由之路。然而,目前关于新质生产力影响机制的研究尚未涉及财税政策方面,作为政府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财税政策天然服务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更加注重节能减排的环境保护税政策,与新质生产力有着更为密切的关联。本文在以下3 个方面有所拓展:一是对环境保护税与企业新质生产力进行直接的研究分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提供了新启示;二是将环境保护税压力纳入了考量范围,将税负提标省份的制造业企业选定为实验组,可以更好地考察目前我国环保税税额标准的合理性及其对新质生产力的影响情况;三是充分挖掘环境保护税政策对新质生产力的影响机制,深入认识环境保护税政策影响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路径,为财税政策助力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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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对制造业新质生产力的影响研究


作者:方国昌1,2,宋畅1

单位:1.南京财经大学 财政与税务学院 2.南京财经大学 应用数学学院



摘要与关键词

     摘要:探究了环境保护税对制造业新质生产力的影响,构建双重差分(DID)模型, 以 2013—2021年1916家中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考察了以 “环保费改税” 为标志的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微观经济效应。研究发现:环境保护税开征后,税负提标省份企业的新质生产力水平相较于税负平移省份企业有明显提升。异质性分析发现:在重污染和具有高竞争能力的制造业行业中,以及在资产密集型和大规模制造业企业中,环境保护税政策对企业新质生产力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机制分析表明:环境保护税政策可以通过影响企业资源配置与创新,影响企业新质生产力水平。环保税政策仍需我国相关部门不断完善与持续推进,在合理稳步提升地区税率的同时兼顾企业个体差异,以此促进制造业新质生产力水平提高,实现绿色发展。

     关键词:制造业企业;环境保护税;环保费改税;新质生产力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1 结论

     制造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国家经济的发展依靠制造业的发展;“环保费改税” 是我国近年来一项极具影响力的环境制度改革,体现了我国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的政策导向。该重要改革措施能否有效促进制造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目前尚未有研究。本文以我国2018年 “环保费改税” 政策作为外生冲击,以2013—2021年制造业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使用双重差分法研究了环境保护税政策对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影响。

     第一,环境保护税政策在税负提标省份能够有效提升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水平,该结论具有一定的稳健性。 

     第二,在企业层面,环境保护税政策对大规模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的新质生产力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而在小规模与科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作用并不明显。在行业层面,环境保护税政策对重污染与高竞争力行业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对轻污染与低竞争力行业的作用不显著。

     第三,环境保护税对制造业新质生产力的影响通过提高企业资源分配效率与企业创新实现,其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又分为影响当年创新投入与下年度创新产出的增加。



     2 政策启示

     第一,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和力度。从表4和图1中可以看出,环境保护税税负提标省份的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速度明显高于税负平移省份,表明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提高能够对企业产生积极引导作用。在提高环保税税率标准时,基于对企业适应与接受能力的考量,该过程应循序渐进、逐步递增。此外,应尽快将更多企业污染行为,如二氧化碳排放等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并根据其产生的外部成本合理制定税额标准,助力 “双碳”目标的实现。

     第二,更具针对性地制定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与大规模企业和高竞争能力行业相比,小规模企业和低竞争能力行业由于其自身限制可能较难对环境保护税政策作出有效响应,应制定差异化的环保税政策。对于大规模企业和高竞争能力行业,需在提高税率的同时强化监管,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于小规模企业以及低竞争能力行业,需强化对其的税收激励与资金支持,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税收减免与税收返还,减轻其资金压力与转型压力,推动企业创新,促进该部分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推进环境保护税配套政策的完善, 提供更全面的资金支持。对于环保税款,应专款专用,将其利用到环境治理上去,不仅包括政府出资治理环境,还包括对相关企业的政策补贴与激励。此外,还应健全市场融资机制,解决企业资金困难,为企业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加快企业发展升级,增加企业发展能力与竞争能力。
     第四,加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强化政策效果。环境保护税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应注重其与其他税种、政府政策的协调联动。目前我国已进行了金税三期与四期建设,将税务纳入大数据系统,实现对业务的全方位监控,更大程度保障了国家税收的公平公正,但仍存在局限:不能很好地将税务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联动起来,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差。下一步的大数据建设,应以政府部门间的协同作用为着力点,突破信息壁垒,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政策合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果,推动企业向绿色转型、经济向高质量发展。


部分图表

表1 企业新质生产力指标体系


表2 变量定义


表3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4 基准回归结果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6 基于企业层面的异质性分析


表7 基于行业层面的异质性分析


表8 机制分析





图1 平行趋势检验





作者简介









方国昌


《煤炭经济研究》青年编委



     方国昌,工学博士,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应用数学学院院长。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33工程“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南京财经大学特聘教授。担任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兼任中国“双法”研究会能源经济与管理研究分会理事、低碳发展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生态环境系统工程专委会委员、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能源环境管理分会委员等。受邀担任国际期刊编委,长期从事气候变化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主持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子课题、国家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333工程”科研项目等多项省部级项目;以第一作者在Energy Economics》《Applied Energy》《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 Social Change》《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Communications《Energy》《Energy Policy》《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中国管理科学》《系统工程学报》《新华日报》及“学习强国”平台等国内外杂志与媒体上发表文章8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研究成果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经济学)一等奖。



引用来源



方国昌,宋畅. 环境保护税对制造业新质生产力的影响研究[J]. 煤炭经济研究,2024,44(7):35-43.

  责任编辑:宫在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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