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59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3月1日至3月7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或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联系电话:(010)64463372,64463614(传真)
电子邮箱:mtlm2017@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十三区煤炭大厦
邮政编码:100013
2.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
联系电话:(010)84233499,84233475(传真)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
全国煤炭工业劳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责任编辑:宫在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