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时代,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成为发展人工智能刑事司法的重要技术力量。理论层面,数字检察改革以数字技术推动法律监督模式改革为核心的理念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具备融合基础。应用路径层面,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从构建应对预测性侦查的法律监督模式、完善类案监督机制、辅助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程序、赋能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方面为数字检察改革提供技术支撑。由于技术的两面性,在风险层面,生成式人工智能数字检察可能会引发司法“工具主义”、技术风险因素、非传统国家安全风险问题,可从保证检察人员的司法亲历性、搭建联盟区块链破除数据壁垒、算法监管与安全法治体系建设并重等路径纾解应用风险,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数字检察,助力检察机关成为实现数字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