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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人工智能体道德责任归责问题探析
  • 74
  • 作者

    赵子明

  • 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摘要
    我们正在逐渐进入人工智能时代,随着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其道德责任归责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产生了责任鸿沟,其根本原因在于人工智能体相较于人类或一般机器拥有独特的道德地位。人工智能体道德责任归责是回溯性与前瞻性结合,目的是预防人工智能体运用中可能的负面效果。通过单一主体进行道德责任归责会产生困境,由此人机联合归责是解决问题的基本路向:即人工智能体作为虚拟责任主体,与作为完全道德主体的人类组成联合体,在人机联合归责中,以“虚拟”方式担责,实质是在某种程度上对人的谴责与惩罚的减免与推迟。这并不意味着人类逃避了道德责任,而只是承担道德责任的方式有所改变,是为了真正凸显人的道德主体地位,厘清人类应负的道德责任,使人工智能更好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服务。
  • 关键词

    人工智能体道德责任责任鸿沟责任归因

  • 文章目录
    一、人工智能体在道德责任归责中的特殊道德地位
    二、人工智能体道德责任归责目的
    (一)回溯性:发现人工智能体运用中负面效果产生的原因
    (二)前瞻性:防止类似的负面效果再次产生
    三、单一主体归责困境
    (一)人类单一主体归责困境
    (二)人工智能体单一主体归责困境
    四、人机联合归责的实质及责任归属
    (一)人机联合归责中人工智能体的虚拟责任主体地位
    (二)人机联合归责的实质
    (三)人机联合归责中人类的主体道德责任
    1.人工智能体设计者、生产者的责任
    2.人工智能体使用者的责任
    3.人工智能社会治理者的责任
    五、结语
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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