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关于征求《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办法
(再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关于征求《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办法
(再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前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起草了《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了意见,经梳理研究分析,对《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征求意见(附件1)。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省级局组织本辖区煤矿研提修改意见,并汇总反馈。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18日前,将意见建议汇总表(附件2)反馈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臻豪,010-64464787、64464294(传真);
电子邮箱:jcszfc@126.com。
附件:
1.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汇总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5年3月7日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