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煤矿产能储备制度,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到 2027年,初步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煤炭产能储备。到 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 3亿吨/年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着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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