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对宜宾市辖区一国有煤矿接连发生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多人涉险情况,比照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依法作出责令该矿停产整顿3日、处罚款77.5万元的处理决定,并对16名责任人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3月15日13时7分,该矿1448底抽巷外段施钻点发生瓦斯超限报警,持续时间2分40秒,最大值达83.52%。超限时,该矿井下有236人。3月26日15时30分,该矿137运煤巷斜皮带发生一氧化碳超限报警,最大值1000ppm。超限时,该矿井下有200人。
涉险情况发生后,该矿及时撤人,无人员伤亡。四川局会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宜宾市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比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
据了解,该矿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布置有2个综采工作面和8个掘进工作面。
经调查,“3·15”瓦斯超限报警的主要原因是,该矿在断层瓦斯富集区域钻孔,因更换瓦斯抽采管路时施钻点防喷装置无法引抽,钻机停机后未关水,钻屑堵塞孔口,解析瓦斯不能正常排出而快速积聚,孔内气体压力升高突然喷出,造成高值瓦斯超限报警。
“3·26”一氧化碳超限报警的主要原因是,带式输送机司机启动带式输送机软启动器时,误将软启动器的隔离换相开关转至反向位置,导致带式输送机反转,在带负荷情况下手动将该开关由反向转换至正向位置,产生高温电弧,造成隔离换相开关相间短路,引起上级馈电开关保护动作断电。同时,带式输送机司机和井下值班电工未查明原因,多次违规送电,短路的大电流燃烧熔化软启动器主腔内两相接线柱和主副方连接线、芯架本体的绝缘构件,产生的大量高浓度一氧化碳等气体从燃烧变形的软启动器主腔防爆面及按钮间隙涌出,导致下风侧一氧化碳和烟雾传感器报警。
调查指出,这两次涉险情况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暴露出该矿风险研判管控工作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完善且执行不到位、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规移动瓦斯传感器、多次违规送电)等问题,导致作业人员涉险。
对此,调查组在责令该矿停产整顿3日、处罚款77.5万元的同时,分别对瓦斯抽采工、带式输送机司机、电工以及现场管理人员、矿级管理人员和煤矿上级公司负责人等16人进行追责。其中,对13名管理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责成该矿将3名作业人员按内部制度处理;针对该矿上级公司通风防突部、机电运输部相关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将其移送该公司纪委立案调查处理。(邓光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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