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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焦作市马村区为乡镇煤矿矿工办理劳动合同公证
  • 作者

    王斌协

  • 摘要
    截止1990年6月底,焦作市马村区公证处为庞冯营煤矿、庞冯营二矿、庞冯营三矿、来华煤矿等4个乡镇煤矿的390多名临时工全部办理了劳动合同公证。这是焦作市近200个乡镇煤矿中办理的第一批劳动合同公证。 马村区共有大小煤矿50多个,职工队伍很不稳定。由于矿工全部来自农村,不少矿工带着“干一天是一天,挣俩钱卷铺盖”的思想,经常出现矿上效益好时人员猛增,条件差时严重缺员的现象;还有一些人来路不明,只要有中间人介绍,矿上连介绍信也不要,培训几天就上班,曾出现过一个被公安机关追捕的逃犯在某矿化名隐藏了一年多的严重问题。 实行劳动合同公证以后,凡到乡镇煤矿干临时工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村委会(居委会)的介绍信,由一人担保,方可同所在煤矿的法人代表一起,到区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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