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璘王雷朱吉茂李瑞峰
国家能源技术经济研究院
在世界煤炭生产和消费重心的“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煤炭领域合作,是新时期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命题。通过对“一带一路”国家煤炭开发利用方面优劣势的比较与合作潜力的分析,认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煤炭清洁开发利用领域具有广泛的合作空间。可按照差异化目标等策略,重点与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等沿线国家,开展技术装备、煤炭贸易、工程承包与劳务服务、资源开发与转化等四个领域的合作。
“一带一路”国家煤炭清洁开发利用煤炭贸易工程承包资源开发与转化
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