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文本之“中国式现代化”的表述嬗变及内在逻辑——以五次宪法修正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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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芳王丹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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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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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始终致力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并注重将“中国式现代化”适时引入宪法文本,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明确其重要地位。宪法文本载明的宪法规范是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既体现国家意志,又对其他法律起到示范作用。自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制定以来,一共进行过五次修改,形成了五个宪法修正案,其中每个宪法修正案对“中国式现代化”的表述均有所调整,主要体现在内涵扩充、逻辑调整、语词增删、领域增加等方面,这种表述嬗变深刻体现了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统一、直接表述修改和间接表述修改的统一、宪法规范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蕴含了社会主义宪法是充分反映人民意志的好宪法的理论逻辑、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同向同行的实践逻辑。在宪法修改过程中对宪法文本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表述进行调整,既有助于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也有助于保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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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宪法中国式现代化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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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建党百年思政课建设的历史经验与发展规律研究”(项目编号:21JDSZKZ0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项目“全国高校思政课‘手拉手’集体备课中心(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项目编号:21SZJS420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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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格式
李芳,王丹竹.我国宪法文本之“中国式现代化”的表述嬗变及内在逻辑——以五次宪法修正案为例[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4(06):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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