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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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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广州商学院三农法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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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立法的逻辑起点、价值取向和核心内容就是充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高校学生受教育权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具有受益权和防御权的双重属性。目前教育单行法初步规范了高校学生受教育权,但是对实体性权利的规定较为笼统,且对程序性权利的规定存在瑕疵。教育法法典化既能实现高校学生受教育权保障的体系化建构,又能为解决高等教育纠纷提供更为直接、充分的法律依据。《教育法典》总则部分要能够在原则上确立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的价值与目的,为保障高校学生受教育权提供方向性指引;分则部分的“高等教育编”应当在整合现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受教育权条款的基础之上,厘清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教育法律关系,畅通高校学生维护受教育权的救济渠道,充分实现维权程序的明确化和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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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学生受教育权高等教育法教育法法典化教育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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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课题“我国教育法法典化的模式选择与规范配置研究”(XJK22ZDJD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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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作为问题提出背景的教育法法典化
二、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立法保障的现状及问题
1. 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立法规范现状
2. 保障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现实问题
三、高校学生受教育权保障的法典化进路
1.《教育法典》总则:为保障高校学生受教育权提供方向性指引
2.《教育法典》高等教育编:作为保障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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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格式
王琦.高校学生受教育权保障的法典化表达[J].煤炭高等教育,2023,41(02):97-103.DOI:10.16126/j.cnki.32-1365/g4.2023.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