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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警察行政领域“受害人”原告资格的法理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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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蒋逸天

  • 单位

    东南大学法学院

  • 摘要
    《行诉解释》第十二条之受害人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适用,但因其悖离学界期待而备受批评。针对警察行政领域受害人之利害关系的判断,宜采推定利害关系说,即符合“警察行政领域”要件和“加害人/受害人”要件,就可认定存在“利害关系”。推定利害关系说可从心理利害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的视角加以证立,亦可通过保护规范理论加以验证。更进一步,应对受害人条款加以限缩解释,将其适用范围限缩于警察行政领域,以实现受害人条款与投诉举报人条款的合理衔接。
  • 关键词

    行政诉讼受害人原告资格保护规范理论主观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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