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反思与重构——以“一票否决”制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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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张勤卢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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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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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环境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柔性管理联合信用奖惩措施,通过发挥软法的公共治理功能、多元主体的协作功能、声誉机制的调控功能等,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以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文章通过检视各地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践,发现指标体系“一票否决”制存在与环境治理目的相悖、制裁倾向过重、指标设定粗糙等问题,亟须通过重塑“一票否决”制的价值取向、限缩其适用范围,以及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机制等途径予以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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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一票否决”制环境治理声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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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中国环境信用评级激励机制研究”(20SFB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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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然功能
(一)发挥软法的公共治理功能
(二)发挥多元主体的协作功能
(三)发挥声誉机制的调控功能
二、对现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一票否决”制的质疑
(一)“一票否决”制的适用情形泛化与环境治理目的相悖
(二)“一票否决”制的重复评价导致制裁倾向过重
(三)“一票否决”制的指标设定粗糙
三、重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一票否决”制的进路
(一)重塑“一票否决”制的价值取向
(二)限缩“一票否决”制的适用范围
1.避免无差别地将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一票否决”制适用情形
2.考察企业未履行完毕整改要求的主观意愿与客观能力
3. 删除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减分项的重合情形
(三)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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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格式
[1]莫张勤,卢易.中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反思与重构——以“一票否决”制为视角[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42(04):9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