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发布责令佳宏煤矿和全伦煤矿停产整顿的公告。
原文如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责令两处煤矿停产整顿的公告
2023年10月13日至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毕节市能源局、大方县能源局对大方京贵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方县绿塘乡佳宏煤矿(以下简称“佳宏煤矿”)开展执法检查,并经立案调查,发现佳宏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
2023年12月5日至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晴隆县大厂镇全伦煤矿(以下简称“全伦煤矿”)开展执法检查,并经立案调查,发现全伦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
2023年12月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佳宏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10日(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4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1月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全伦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10日(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4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 号)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