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煤矿登记生产能力为1085万吨/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员

公 告

2024年 第1号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等级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和《关于完善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要求,兵团发展改革委对全兵团生产建设煤矿产能情况进行了审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兵团有依法生产建设煤矿17处,产能规模合计1575万吨/年,其中,建设煤矿8处,建设规模490万吨/年;生产煤矿10处,登记生产能力1085万吨/年。现予以公告。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生产能力情况表.doc

新疆兵团煤矿登记生产能力为1085万吨/年

新疆兵团煤矿登记生产能力为1085万吨/年

新疆兵团煤矿登记生产能力为1085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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