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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2023年“碳中和”政策全记录

2024-02-18   来源:绿色能源世界

早在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就曾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旨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碳中和愿景的重要宣示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履行大国责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当。


实现碳中和愿景,需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明确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从区域、地方层面制定和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对于全国实现碳中和愿景至关重要。


我们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涵盖国家战略规划、政策制度体系和社会共建行动等重要指导文件,以及产业、能源、交通、建筑和土地利用五大重点领域协同政策,以及我国区域发展规划和地方行动计划相关典型政策,以便后期对于相关政策进展进行进一步追踪。

国家篇
01
国家战略规划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旨在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在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方面提出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包括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旨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出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提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包括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等。


02
政策制度体系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提出到2025年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到2030年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等目标;明确了源头减碳类、过程降碳类、末端固碳类3个重点方向的12类示范项目为申报范围,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旨在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提出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等主要目标,明确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包含4个一级子体系、15个二级子体系和63个三级子体系,并规定了各子体系下各标准重点建设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旨在进一步提升节能审查工作效能;明确了各级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责,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内容和审查重点,并阐明了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节能服务机构等主题在节能审查工作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置措施。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4号)同时废止。

《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旨在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到2025年,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目标。从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等四方面,提出以节能降碳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推动再生资源高水平循环利用等14项主要任务。

《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旨在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将在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2025年。

《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地在组织编制省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程中,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编写环境影响说明,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随通知发布,要求对规划方案是否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是否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等进行分析。

《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旨在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保障全国碳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明确了差异化开展配额分配、组织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配额清缴、2023年度配额预支和个性化纾困方案申报、配额结转4方面的详细工作内容。

《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

旨在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作用。《配额方案》明确了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实施范围,发电机组分类及判定标准,规定了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2021、2022年度配额核算与分配方法,配额总量,配额发放、调整及清缴履约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

旨在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完善碳市场交易机制等五方面对依法审理高耗能、高碳排放企业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等24项内容提出要求。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旨在为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统计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支撑生态环境工作重要作用,对各级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和职责、 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等内容作出规定。


03
社会共建行动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旨在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本次是在2018年版本上修订发布,包括关爱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选择低碳出行等十条行为规范,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较修订前,突出了生态文明思想引领,进一步精确了具体行为规范,并新增应对气候变化等内容。


04
产业领域

《轻工业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加快轻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明确我国轻工业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和2030年目标。从用能结构转换、产业结构优化、绿色消费品供给、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等六方面部署重点任务,明确开展造纸、陶瓷、日用玻璃等重点行业达峰行动。

《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旨在促进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提出数据中心电能比2023年6月起不高于1.4,2025年起不高于1.3;数据中心使用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逐年增加,到2032年实现100%等内容。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旨在更好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到2025年,培育100家以上绿色工厂,铸造行业颗粒物污染排放量较2020年减少30%以上等目标。从提高行业创新能力、加快行业绿色发展等七方面,提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环保治理水平等15项重点任务。包括开发绿色原辅材料、推广绿色工艺、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内容。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旨在加快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规范项目用地管理;提出引导项目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加强用地监管、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五方面要求。

《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旨在指导和推动电解锰、烧碱、聚氯乙烯行业生产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本次修订的指标体系规定了碳排放、能源消耗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权重和基准值以及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相较于修订前调整了评价指标体系分类,优化了部分评价指标,完善了清洁生产水平评定。于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旨在推动能源电子产业有效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明确到2025年能源电子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等发展目标,提出深入推动能源电子全产业链协同和融合发展、提升太阳能光伏和新型储能电池供给能力等七方面主要任务,包含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发展新能源的关键技术产品等20项具体措施。

《工业节能监察办法》 

旨发挥制度优势,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从工业节能监察含义和职责分工、实施主体和内容、实施程序、处置措施四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为工业节能监察部门组织和实施全国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加强全国工业节能监察的指导和统筹协调提供政策依据。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05
能源领域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

旨在充分挖掘需求侧资源,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明确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定义、适用范围、职责划分及具体措施等。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新增需求响应章节、拓宽绿色发展内容、强化电力安全底线思维等。

《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

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用能效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等。明确了电力负荷管理内容、范围、责任单位及具体举措等。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流程,对负荷管理内涵、科学性和规范性等进行了修订。

《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明确汽车行业稳增长2023-2024年目标,包含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9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0%等具体目标;提出7项重要工作举措,包括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和二手车消费等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

明确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到2025年及2030年的主要目标;部署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等6项重点任务,补齐风电、光伏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最后一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旨在充分发挥标准对氢能产业发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构建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等五个子体系并提出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部署核心标准研制行动和国际标准化提升行动等“两大行动”。

《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并对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核算方式、责任分工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绿证核发、绿证交易体系等内容;提出有序做好绿证应用工作、鼓励绿色电力消费等重要工作任务。

《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

旨在促进农村电网发展,推动构建农村新型能源体系;提出到2025年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更坚强,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村电网等目标;从加强网源规划建设衔接,支撑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等方面,部署做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等13项工作任务。

《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

旨在统筹推进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工作,鼓励技术进步,促进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明确了风电场的改造标准、改造内容及退役条件,制定了包括组织管理、电网接入等内容在内的22条细则,保障风电场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旨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提出充分认识推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抓紧开展抽水蓄能发展需求论证、有序开展新增项目纳规工作、大力提升产业链支撑能力四项要求。

《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旨在扎实做好2023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明确2023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2%左右等主要目标,从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产业现代化水平等六方面,部署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等任务。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旨在促进能源数字经济和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明确到2030年能源系统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应用体系初步构筑、数据要素潜能充分激活等目标。从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推进应用试点示范等四方面,提出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加速发电清洁低碳转型、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助力油气绿色低碳开发利用等15项工作要求。

《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

旨在加大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明确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等主要目标,从建立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实现县域清洁高效用能等四方面,部署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开发、探索建设新型农村能源网络等10项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

旨在支撑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部署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等五方面工作,包括加快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制定修订、稳步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要求等13项工作要求。

《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旨在推进新能源和低碳负碳产业发展,推动油气行业增智扩绿。明确到2025年大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积极扩大油气企业开发利用绿电规模等发展目标,提出统筹推进陆上油气勘探开发与风光发电、绿色油气田示范建设等四方面主要任务,包含建设低碳油田、实施绿电替代等内容。

《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旨在充分发挥标准在新型储能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提出2023年修制订100项以上新型储能重点标准、到2025年在可逆燃料电池储能等领域形成较为完善的系列标准等建设目标,明确信息储能标准体系框架分为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设备实验等八个方面,并对各方面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旨在服务新时代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源供给;提出重点抓好强化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升能源领域行政执法力度等七方面重点工作,包括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火电规划建设情况、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情况监管,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等内容。


06
交通领域

《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明确汽车行业稳增长2023-2024年目标,包含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9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0%等具体目标;提出7项重要工作举措,包括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和二手车消费等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措施。

《关于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旨在推进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共40家相关企业自愿参与示范推进工作;在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安装覆盖率、船港岸电常态化使用、码头岸电用电量4方面提出明确工作目标;部署加快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加强船岸设施匹配等4项任务。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旨在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等)、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等10项举措。

《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旨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目录》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

旨在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见》从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加快重点领域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16项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旨在对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从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等三方面,提出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加快公共领域应用推广等11项任务。

《创新海事服务 支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

旨在进一步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明确到2025年创新海事服务成效明显等目标。从坚持安全发展,为服务国家战略提供完善可靠的支持保障、坚持绿色发展,为促进现代航运业低碳环保转型提供示范引领等三方面,部署拓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应用等13项重点任务。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

旨在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码头改建扩建工作范畴、合理优化码头改建扩建程序要求、积极强化码头改建扩建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等任务。明确改扩建工作应当遵循节约集约、安全绿色等原则,鼓励港口企业提升绿色工艺技术水平,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

《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旨在加快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进一步发挥水路、铁路运输比较优势和综合运输组合效率。明确到2025年,沿海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达到90%左右等目标。从强化一体衔接,提升设施联通水平等四方面部署加强港口与铁路的规划和建设衔接等13项主要任务,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07
建筑领域

《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年本)》

旨在推动建材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引导各方面要素流向建材领域新型产业和传统产业技改项目;从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三方面推广应用48项技术/产品。在绿色化方面,鼓励加快低碳水泥技术、高分子膜基自粘防水卷材生产线能效综合提升技术等17项技术/产品应用,涉及水泥、建材、玻璃等领域。


08
农业、林业及其他土地利用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旨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明确8项主要任务,包括从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形成林业碳汇核算基准线和方法学,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等方面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

《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旨在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以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两个关键、科技和政策两个支撑为主线,提出了到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明确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健全生态系统碳汇相关法规政策等四个方面重点任务。


区域地方篇
01
北京市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旨在深入贯彻绿色北京战略,助力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明确了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要求,进一步优化了节能审查办理时限和资料要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节能审查项目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明确了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节能审查承诺制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节能审查承诺内容,完善可再生能源利用及二氧化碳排放相关内容,明确建设单位需选用能效达到1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

旨在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明确了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要求,引导数据中心加强可再生能源及余热利用,鼓励建设单位通过自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设施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鼓励数据中心余热与周边既有热源耦合利用。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旨在推动北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出到2025年之前加快推进北京市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聚焦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出了27项重要任务,包括推进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等内容。

《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2023年行动方案》

旨在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北京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六方面22条具体措施,明确将大力倡导绿色消费,优化实施促进绿色消费政策,探索利用参与企业线上平台、直播平台,发放“京彩·绿色”消费券,鼓励金融机构等叠加优惠让利消费者。

北京市《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旨在推动北京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明确“十四五”时期,力争实现北京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90万千瓦等目标;从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等五方面,提出全面推进建筑光伏发电应用、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光伏发电应用、积极推动农业农村发电应用等19项工作要求;同步发布的《支持政策》规定了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的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和方式、申报持续及资金拨付等内容。

北京市《数据中心项目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核实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旨在引导北京市数据中心绿色发展;《导则》明确适用范围为北京市取得节能审查批复的数据中心项目,并对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核实评价工作的核算方法、评价时间、办理方式以及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的五种主要途径作出明确说明。

《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

旨在进一步提升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碳排放强度达标、碳排放总量控制等被列入2023年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主要目标,并从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等方面提出强化碳排放“双控”制度、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等任务。

《关于北京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对北京市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作出安排,在生态环境方面,明确2023年北京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4.7%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降幅达到国家要求等主要指标,提出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加快绿色转型等措施。

02
天津市

《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若干举措》

旨在加强天津市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助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从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维、鼓励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两方面,制定了完善区镇(乡)充电网络规划布局等16条工作措施。

《天津市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 (2023-2025年)》

旨在促进天津市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明确到2025年,天津市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提升,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等工作目标,提出从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和模式创新。

《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旨在将天津市打造成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产业能级等四方面,制定加强专属政策支持、推进产业绿色化转型等十二项政策措施,包括支持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保障绿色低碳企业生产等内容。

《天津市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旨在构建天津市绿色化、智能化现代石化化工产业体系;明确提出天津市风电等绿色能源占比达到10%以上等发展目标,重点落实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绿色水平等7方面重点任务,包含鼓励企业以化固碳,有序开发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低碳项目等内容。

《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旨在一体统筹天津市减污降碳谋划、部署、推进、考核工作;明确到2025年、2030年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主要目标,提出加强源头防控、突出重点领域行动等五方面任务,包括加强环境准入协同、实施能源领域协同增效行动等18项内容。

《天津市碳普惠体系建设方案》

旨在构建天津市全民共享低碳权益的可持续发展普惠性工作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明确从2022年到“十五五”中期天津市碳普惠体系搭建、制度标准和运营机制的完善和深化等目标,提出开展碳普惠政策体系研究、研究开发碳普惠方法学等十方面的要求。

《天津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

旨在为天津市“双碳”目标实现注入科技力量;明确到2030年天津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等目标,提出实施技术创新攻关行动、绿色低碳创新主体培育行动等五大重点任务,包含加强负碳及减污降碳关键技术创新、加快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培育等内容。

《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旨在推动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明确到2025年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200个等主要目标,部署促进二手商品循环利用、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等8个方面主要任务,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建设工程等8个重点工程落实。

03
河北省

《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明确到2025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5%以上、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等主要目标,部署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节能降碳力度等五大任务,并实施重点行业达峰行动等三大行动。

《河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

旨在构建河北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明确到2025年、2030年,河北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超13%、19%等主要目标;从创新链条、创新要素层面提出六大重点任务,包含探索开展CCUS技术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研发、制定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标准等内容。

《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全面提升河北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质量,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明确河北省2030年前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65%以上、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等目标,从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等三方面提出全面提高建筑绿色低碳水平、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等18项任务。

《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旨在全面部署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工作,加快建设美丽河北;明确到2025年、2030年河北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3%、19%以上等工作目标;从加强源头防控等六方面提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开展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等26项主要任务。

04
山西省

山西省《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旨在全面推进山西省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明确了到2025年、2030年山西省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的主要目标,部署了农田碳汇提升行动、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等十大行动,包括大力发展光伏能源、加强低碳技术研发推广等任务。

山西省《关于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

旨在落实山西省“双碳”目标,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专家论证制。《建设单位绿色建筑质量承诺书》等4个文件随《通知》发布。

《山西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

旨在通过科技创新推动山西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计划到2030年山西省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互联网、氢能等多领域突破一批基础前沿难题,攻克一批低碳、零碳、负碳关键共性技术等;并将在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攻关示范等9大重点领域开展科技创新行动。

《山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推进山西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明确了到2025年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等,到2030年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等主要目标;提出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及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行动。

《美丽山西建设规划纲要(2023-2025年)》

旨在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美丽山西建设;在绿色发展方面,提出到2025年山西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完成国家下达任务、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增长12%等四项约束性指标,从坚定推进转型发展等八方面,提出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等27项任务。

《山西省氢能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

旨在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推动山西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提升山西省氢能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加强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等主要目标,提出重点推动氢能创新平台建设、开展氢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9项工作任务。

《山西省风电装备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

旨在引领山西省风电装备产业链实现高质量链式集群发展;明确2023年山西省以“链主”企业风电整机带动风电零部件企业数量增加、规模扩张等主要目标,部署强化“链主”带动作用、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等九项重点任务。

《山西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2023年行动计划》

旨在推动山西省钢铁行业改造升级,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明确2023年钢铁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等目标;提出加快限制类工艺装备升级改造、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等六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加快推进山西省钢铁企业中钢协超低排放公示、鼓励氢冶金在钢铁行业的示范应用等内容。

《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旨在引导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有效支撑山西省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明确到2025年,山西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总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2022年实现翻番等目标。从推进分布式光伏融合开发、分散式风电就近开发等四方面,制定乡村振兴光伏计划、交通廊道光伏计划等10项工作计划。

《山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有序推进山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明确到2025年,山西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等工作目标;从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两方面提出推进基础设施低碳运行、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等11方面具体任务。

《山西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旨在构建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明确到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等主要目标,提出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六项重点任务,部署六大工程六大行动。

山西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明确到2025年山西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等主要目标;突出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提出实施12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点工程,选择太原、大同、临汾3个不同类型城市为试点,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旨在稳妥有序、有力有效做好山西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明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等主要目标,提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传统能源大省向新型综合能源大省转型等十项任务44项内容。

《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扎实推进山西省碳达峰工作;明确到2025年山西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等主要目标,从深化能源革命试点、聚焦重点领域突破等五方面提出实施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等13项任务。

《山西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

旨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出到2025年形成以山西省直机关、大型国企为实施主体,到2030年拓展至全社会各行业的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体系等主要目标。从碳中和实施流程、抵销方式、完成时限、注销管理等四方面明确实施要求,为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05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推广目录(2023年)》

旨在加快内蒙古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提升工业能效水效,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目录》遴选了涉及冶金、化工、建材、通信等行业39项节能技术装备产品、3项节水技术装备、6项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

《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

旨在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助力新能源体系建设;《细则》规范了光伏发电厂的科学选址标准(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等3条规定)及用地标准(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等7条规定),并且明确了行业监督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扎实有序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明确“十四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明显优化、到2030年工业领域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等总体目标,提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释放节能降碳潜力等八方面重点任务,部署实施重点行业达峰行动等六项重点行动。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旨在着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明确内蒙古自治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能耗强度和减排指标按照国家要求安排等预期目标,在推进绿色低碳节约集约发展方面提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四项任务。

06
辽宁省

《辽宁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

旨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实现辽宁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作用;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形成、到2030年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等主要目标;设立超前部署碳中和前沿颠覆性技术、能源低碳/零碳多能融合技术创新等9项重点任务。

《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扎实推进辽宁省碳达峰工作。明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7%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等目标,从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十方面,部署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36项重点任务。

《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规划(2021-2025年)》

旨在加快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进程,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明确到2025年底前辽宁省实现新建矿山投产1年后100%进入绿色矿山项目库、有效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75%、绿色矿山建成数量达到420个等规划目标,并针对矿山、矿业建设提出改造采选工艺设备、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等要求。

《辽宁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

旨在建立健全辽宁省“无废城市”建设机制。明确“十四五”时期辽宁省将全力达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等6个工作目标;从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行农业绿色生产等6个方面,提出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建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等36项工作任务,包括鼓励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等。

07
吉林省

《吉林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旨在进一步规范吉林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明确了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燃料消耗量等15个检查要点,并对各要点主要检查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

旨在推动吉林省生态强省建设、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明确财政支持“双碳”工作,提出到2025年建立政策框架,2030年前基本形成政策体系等总体要求;提出重点支持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增效等6大方向和领域。

《吉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

旨在提升吉林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确到2025年,长春市、吉林市全面完成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其他9个地市基本达到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标准等目标;推动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等7大工程,包含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等内容。

08
上海市

《关于开展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线上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

旨在进一步优化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流程,加强扶持项目信息化管理,助力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职责分工、进度安排、工作要求等重要内容。

《上海化学工业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扎实推进上海市化工生产高质量发展,落实绿色低碳优惠政策;明确“十四五”期间上海市园区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十五五”期间园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等主要目标;部署推动现有企业产品升级(化工原料轻质化等)等21项重点任务。《上海化工区“双碳”项目清单》随《方案》发布。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

旨在做好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与电力交易之间的衔接与协调;《通知》明确了上海市碳交易企业可选择将外购绿电(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平台以省间交易方式购买并实际执行、结算的电量)单独核算碳排放;调整外购绿电排放因子为0tCO2/104kWh,其他外购电力排放因子仍统一为4.2tCO2/104kWh。

《上海交通领域光伏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旨在加快推动上海市交通领域能源结构转型,引导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上海市交通领域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确保达到120MW等近期目标,到2035年光伏在交通各子领域得到全面推广等远期目标;提出打造“光伏+地铁”工程、“光伏+铁路”工程等25条具体任务。

《上海市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旨在积极稳妥推进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明确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16项2023年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2023年全市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主要目标》《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和分工表》随工作安排发布。

《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旨在统筹上海市城市发展与固废管理,加快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到2025年、2030年城市固废管理的工作目标,从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等八个方面部署推动绿色消费等20项工作任务,包括推进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内容。

《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旨在充分发挥标准、计量对实现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明确到2025年、2030年上海市发布15项、40项碳相关地方标准等目标,从完善支撑全局的基础标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等七个方面提出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健全清洁能源创新技术标准体系等23项工作要求。

《上海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力有序做好上海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工作。明确到2025年上海市城市交通汽柴油消费量进入达峰平台期,到2030年城市交通实现碳达峰等工作目标,从优化低碳综合运输结构、构建低碳城市交通系统等六方面提出推动公路运输领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转型等27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旨在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上海市国民教育体系;明确上海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从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等三方面提出加强绿色低碳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校园能源管理工作体系等任务。

《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旨在协同推进上海市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明确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从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推动水环境和土壤污染治理与碳减排协同增效等方面部署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发展等任务。

《上海绿色金融行动方案》

旨在推动上海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明确到2025年上海市绿色金融生态体系基本建成、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等行动目标,从积极部署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推进机制等七方面提出制定自身绿色运营行动方案、优化绿色金融资源配置等30项任务。

09
江苏省

《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旨在充分利用海洋空间优势,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明确到2025年、2027年,江苏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分别达到500万千瓦、1000万千瓦等发展目标,提出构建沿海地区新型能源体系、发挥共享储能作用等8项重点任务。

江苏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

旨在进一步强化江苏省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支持。从加大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支持力度、促进重点领域民间投资加快发展、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等七方面,提出鼓励民间投资绿色低碳发展、鼓励民间投资开展科技创新等23项工作要求,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绿色环保产业集群建设等内容。

《江苏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旨在加快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机制,推动江苏省全面绿色转型;明确到2025年、2030年江苏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目标;围绕强化源头治理、优化环境治理等六方面提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强减污降碳科技支撑等30项任务。

《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全面推动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明确2025年、2030年、2060年三个关键时间节点制定工作目标,围绕城市、社区、建筑、乡村4个关键领域开展务实行动,提出创建绿色低碳社区、优化农村生活用能、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等19项重点任务。

《江苏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

旨在更好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明确到2025年江苏省争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2家以上、新增绿色低碳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等主要目标,从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实施先进适用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五方面提出加强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突破、开展零碳/负碳重大技术应用示等21项任务。

010
浙江省

《浙江省海洋碳汇能力提升指导意见》

旨在推动浙江省海洋碳汇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提升。明确到2025年浙江省海洋碳汇水平得到巩固提升、海洋碳汇基础研究和监测体系基本建立等主要目标,从实施海洋碳汇科学研究、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海洋碳汇融合发展等五方面提出攻关海洋增汇核心技术、推动海洋碳汇与海洋清洁能源协同发展等16项主要任务。

《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加快构建浙江省绿色低碳循环的工业体系,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明确到2025年浙江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以上等目标。从推进工业结构低碳转型、加强能耗双控和清洁能源替代等八方面部署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管理等30项重点任务。

《浙江省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实施意见》

旨在更好发挥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支撑作用。明确在“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气候投融资体系等目标,从加大气候投融资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积极创新气候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等五方面提出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15点重点举措。

浙江省《关于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指导意见》

旨在更好发挥金融对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的支持作用,明确金融支持范围,提出加大绿色信贷投放、支持发行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创新环境权益类金融产品、建立减污降碳协同项目库五项主要政策举措。

011
安徽省

安徽省《关于推进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的若干意见》

旨在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安徽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与建筑节能产业协调发展;提出加快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市场、推动新兴场景合同能源管理应用等9项重要意见。

安徽省《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及支持政策》

旨在加快推进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明确2023年起安徽省每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2%左右等目标,提出实施绿色制造协同升级工程等十项工程。同时发布《支持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明确提出对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项目提供奖补等支持。

安徽省《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

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安徽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明确到2025年、2030年、2060年前财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的建设目标,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等主要政策措施,重点支持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等五个方向。

《安徽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旨在提安徽省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确到2025年安徽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18%等主要目标,围绕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等八个方面,提出构建绿色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35项具体举措。

012
福建省

福建省《关于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意见》

旨在加快推进福建省水泥行业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强调坚持减污与降碳相融合,鼓励在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同步推动原料替代、燃料代替、工艺改造来提升能效水平,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福建省《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3-2025年)》

旨在促进新能源在福建省交通领域的推广应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从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等9方面,提出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要求。

福建省《关于推动陶瓷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通知》

旨在推进陶瓷行业减污降碳,推动提升福建省空气环境质量。围绕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三方面,部署优化发展布局、推广清洁能源、推动绿色运输等十项重点任务。

《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旨在进一步加快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全面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明确质量强省2025年和2035年关键目标。在实施重点领域质量提升工程方面,提出加快绿色经济发展,包括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行动、推进包括碳排放权在内的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等内容。

《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深入推进福建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明确2030年前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等主要目标,从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两个方面,部署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等11项任务。

013
江西省

《江西省新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旨在全方位纵深推进江西省新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计划》明确产业数字化整体水平得到提升等3项发展目标;部署实施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等3项重点任务;助力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江西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指导江西省有色金属行业企业做好碳达峰工作,实现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明确“十四五”期间,江西省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再生金属供应占比持续提升等目标。从强化行业准入,控制冶炼能耗、推动绿色制造,构建循环体系等五方面提出合理管控冶炼能耗增量、研究应用绿色低碳技术等12项重点任务。

《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

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空间样板、打造绿色低碳经济崛起样板、打造环境品质综合提升样板等方面促进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在打造绿色低碳经济崛起样板方面,明确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包括双碳综合评估等推进机制、碳排放统计核算等支撑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等。

《江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

旨在推动江西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明确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00吨/年、全省氢能产业总产值规模突破300亿元等主要目标,突出稳妥探索氢能示范应用、统筹氢能产业设施布局等四项主要任务,着力建设以“九江-南昌-吉安-赣州”为轴线的“赣鄱氢经济走廊”。

014
山东省

《山东省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旨在构建助力山东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服务体系;明确到2023年、2025年底山东省碳金融制度体系、产品、碳交易市场等的建设目标,部署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碳交易推进行动等五项重点任务,包括构建“两高”重点企业工业碳账户、开展碳金融区域试点等内容。

山东省《关于推动检验检测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

旨在优化检验检测服务供给,高效支持山东省重点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建立重点产业检验检测供需清单、开展质量认证提升行动等12条举措,包含试点开展碳足迹认证,促进绿色低碳认证,大力推行绿色产品、绿色快递包装、节能产品认证,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等内容。

《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旨在进一步强化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建立健全山东省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体系。明确到2025年山东省基本完成6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等目标,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先行先试、开展重点工业产品先行先试等三方面提出开展绿色低碳发展培训、鼓励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等8项重点任务。

山东省《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旨在统筹做好 2023 年山东省能源工作,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明确到2023年底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等目标,从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六方面提出加快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安全有序推进胶东半岛核电基地建设等27项工作任务。

《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部署2023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攻坚重点任务。围绕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12个方面,提出116项工作重点,包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扩大“绿电入鲁”规模、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等内容,为2023年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描绘清晰蓝图。

《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管理办法(试行)》

明确了山东省核电发电增量替代煤电和产能跨设区的市整合或向省外转移形成的碳排放指标收储要求,提出省级重点项目以及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可调剂使用省级收储的碳排放指标,并对响应程序作出规定,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的省级收储和调剂。

《关于推动开展山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

旨在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明确了山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的实施范围、实施流程,从制定碳中和实施计划、实施减排措施等四个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并提出大型活动组织方可通过购买碳配额方式抵消大型活动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旨在加快把山东省建设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明确到2025年山东省重点行业和企业能效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等主要目标,从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纵深推进动能转换关等十一方面提出加快传统支柱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等154项任务。

《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旨在充分调动山东省全社会节能降碳的积极性;明确2024-2025年山东省逐步完善碳普惠体系、大碳普惠覆盖范围和项目类型等主要目标,从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体系等四方面提出搭建碳普惠体系架构、建立碳普惠项目库等11项重点任务。

015
河南省

河南省《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旨在促进河南省新型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到2025年河南全省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规模达到470万千瓦以上等发展目标;并从新能源和新型储能融合发展、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等4方面明确多项发展举措。

《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旨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河南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超过32.2%等8项预期性指标,明确了2021年至2025年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助力实施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明确到2025年河南省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等目标。围绕深度调整产业结构、高效推动节能降碳等六方面提出25项重点任务,并对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进行了具体规划部署。

《河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旨在保证河南省2023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美丽河南方面,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要求,包括建成省级节能降碳数智管理平台,力争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降低4%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较2022年提高0.1个百分点等内容。

《河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

旨在推动河南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明确到2025年河南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指标达到国家要求等主要目标,从协同推进生态保护源头控制、协同推进能源领域减污降碳等九大方面提出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积极支持新能源建设等28项重点工作任务。

《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河南省碳达峰工作;明确河南省“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河南省碳达峰工作的主要目标,提出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等十大行动,包括加快火电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等内容。

《河南省2023-2024年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

旨在促进河南省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明确到2024年底河南省力争实现节能能力400万吨标准煤/年以上、能效水平达到标杆值的存量项目30%以上等主要目标,提出技术装备改造节能、高耗能设备节能增效等五项重点任务和实施高耗能存量项目能效分级管理等五项完善支持政策。

《关于印发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的通知》

对河南省2021年发布的《关于建立“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的通知》文件进行修订,对“两高”目录进行了缩减,由原来的22个行业缩减为19个。铜、铅锌、硅再生冶炼等资源循环利用行业被移出新修订的《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

016
湖北省

湖北省《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

旨在促进湖北省发展方式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等目标,部署流域综合治理行动、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综合交通体系升级行动等十二大行动,并设置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煤炭消费占比等71项主要指标衡量先行区建设。

《湖北省支持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试点示范若干措施》

旨在加快推动湖北省船舶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从绿色智能船舶规模应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方面推出16条措施,通过国家、省、市、县四级资金和创新政策牵引,支持湖北省内液化天然气、电池等绿色动力船舶和智能船舶研发、设计、制造、应用和配套。

017
湖南省

《湖南省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旨在切实做好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办法》明确了申报湖南省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的6项基本条件,规范了申报和认定程序,自2023年6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办法》

旨在加快推进湖南省绿色制造,助力推动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办法》规定了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条件、创建及评价工作程序、评价机构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湖南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指导湖南省建材行业科学有序开展碳达峰工作。明确到2025年,湖南省全行业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等目标。从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低碳原料替代等五方面提出加大清洁绿色能源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水平等10项重点工作任务。

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旨在推动构建智能高效的充电服务网络,助力绿色低碳交通方式转型。明确提出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管理等9条建设意见,为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供行动依据。于1月10起施行,有效期5年。

018
广东省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的通知》

旨在加强广东省新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加快推动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通知》针对科学合理做好项目规划和计划管理、规范做好项目备案和储备管理、加强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等6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广东省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

旨在进一步加强广东省节能监察工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计划》提出了深入开展节能专项监察、扎实做好日常节能检查等有关事项,《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国家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数据中心名单》《绿色工厂名单》《实际监察企业名单和监察结果》随计划发布。

《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

旨在促进广东省新型储能电站规模化有序发展,助力新型储能产业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制定拓展多元化应用、强化政策支持等五项大类措施,明确推进新能源发电配建新型储能、规划引导独立储能合理布局等25项具体措施。

《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旨在促进广东省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明确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均比2020年下降14%、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100%等具体目标,提出从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释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潜力。

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的通知》

旨在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促进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就加强广东省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提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将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新上项目能效准入等十项要求。

广东省《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旨在推动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集聚发展。围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电子先导示范区的工作目标,制定强化锂离子电池储能优势、建设积极培育新兴储能产业、前瞻布局未来储能产业、建设储能产业创新平台等12项具体措施。

《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旨在促进广东省抢占新型储能产业制高点和产业发展前沿,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战略支柱产业。明确到2025年、2027年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分别达到6000亿、1万亿元等发展目标。从加大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力度等五方面提出发展氢储能等技术、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等28条主要任务。

《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广东省碳达峰工作;明确到2025年广东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2%以上等主要目标,重点实施产业绿色提质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等“碳达峰十五大行动”,包括积极扩大省外清洁电力送粤规模、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等。

019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

旨在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明确到2025年,广西新型储能由示范应用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并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新型储能实现全面市场化、多元化发展等目标,部署优先发展集中式储能电站、积极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等20项工作任务。

《加快推动广西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

旨在加快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储能发展,加快推进先进储能技术示范应用和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从加快示范项目市场化发展、引导示范项目有序建设等三方面,制定了推动示范项目参与多类型电力辅助服务、推动示范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等15项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扎实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行动;明确到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等主要目标,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020
海南省

《海南省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

旨在规范海南省碳普惠机制建设与推广应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对海南省低碳场景管理、碳普惠方法学管理、项目减排量管理、碳普惠交易管理、监督与管理等活动作出规范,以商业激励和碳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绿色低碳行为。

《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明确到2025年海南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数量比例超过30%等主要目标,围绕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等三方面划定详细指标并提出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等21项具体举措。

021
重庆市

《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旨在完善重庆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实施办法》明确了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管理重庆市节能审查相关工作,规定了节能报告的编制、评审的内容和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旨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助推重庆市实现双碳目标。对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作出规范,包括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等活动,并对前述活动的监督管理作出规范。

《重庆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充分发挥重庆市公共机构在贯彻落实双碳决策部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明确到2025年重庆市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对比2020年下降5%、碳排放下降7%等目标。从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等六方面提出着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等19项工作任务。

《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

旨在加快推进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明确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更加健全等试验区建设主要目标,从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等十方面提出培育优化碳交易市场、打造绿色低碳示范样本等35项任务。

《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推动重庆市工业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明确到“十四五”末重庆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5%等总体目标,提出落实推进节能降碳、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等六项重点任务,包含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平台、绿色低碳供应链等内容并明确各部门权责等。

《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加快转变重庆市城乡建设方式;明确到2030年、2060年前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分别实现碳达峰和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等主要目标;围绕城市、县城和乡村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提出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等9项主要任务,包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绿色化改造等。

022
四川省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

旨在深入推进四川省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四川省现代化产业体系;明确到2027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0%等主要目标,在推进产业绿色化发展方面,提出打造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建设近零碳排放园区、发展碳汇经济等要求。

四川省《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激励措施的实施细则》

旨在推动四川省《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的激励措施》政策落地实施,促进多能互补电源加快建设;《细则》进一步规范激励措施配置新能源资源的有关要求,针对申报条件、申报流程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共制定22条实施细则。

四川省《关于加强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的通知》

旨在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壮大;设立到2025年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等主要目标;部署加强绿色低碳技术供给、强化绿色低碳装备供给等6项重点任务。

《四川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旨在为四川省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行动指南,高效统筹减缓与适应。明确了2025年、2030年、2035年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主要目标;部署了气候变化风险监测评估,生态系统、水资源、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等十大重点行动。

《四川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科学有序推动四川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明确到2025年四川省清洁能源装机占比89%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41.5%左右等总体目标,从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大力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等五方面提出全面开发水电、大力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等19项任务。

《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有力有序推进四川省“双碳”工作;明确到2025年、2030年,四川省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38亿千瓦、1.68亿千瓦等主要目标,提出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等十大行动。


023
贵州省

《贵州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

旨在稳步推进贵州省“无废城市”建设;明确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从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部署20项重点任务。《方案》还提出了贵州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61个三级指标。

贵州省《关于开展向科技要产能专项行动的通知》

旨在推动贵州省产能高质量提升;明确2023年,贵州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75%以上、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6%左右等目标,从向农业科技要产能、向建筑科技要产能等五大方面,部署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400万千瓦、建成绿色建筑项目300个等重点任务。

《贵州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加快推进贵州省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明确到2025年贵州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重点行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等目标。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工业节能降碳等八方面,提出推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推动产业低碳协同示范等30项重点任务,并落实健全标准体系、加大政策支持等四方面政策保障。

贵州省《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旨在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推动贵州省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明确到2025年,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0%;到2035年,质量强省建设体系更加完善等目标,从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等9方面提出增强质量发展动能等25项主要举措,包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等内容。

贵州省《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旨在积极发展新能源,进一步加强贵州省新能源(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从加强科学谋划和布局、扩大市场开发主体等5个方面提出坚持规模化、基地化发展,充分利用消纳能力等14条具体措施,包括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坚持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发展等内容。

《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有序推动贵州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明确到2025年贵州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等主要目标,从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强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等五方面提出因地制宜推动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等23项任务。

024
云南省

《云南省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建设方案》

旨在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实现尽快投产并网发电,助力云南省能源结构转型;《通知》明确了实现2023年云南省新开工新能源1500万千瓦、投产并网新能源项目装机1500万千瓦等工作目标,提出加快推进资源配置、深入开展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投产、强化日常调度监管4项工作要求。

《云南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旨在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进云南省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明确到2025年云南省绿色低碳产品得到普及、到2030年绿色低碳产品成为市场主流等主要目标,从加快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等五方面,提出推动绿色电力消费、加快物流配送绿色转型等24项任务。

025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加快推进西藏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其工业领域碳达峰;明确到2025年西藏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CO2排放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工业领域CO2排放2030年前达峰等主要目标;部署构建高原特色现代化工业体系,聚焦建材、采矿、农畜产品加工等的绿色制造体系等7项重点任务;明确建材、采矿行业碳达峰及消费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重点行动。

026
陕西省

《2023年陕西省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

旨在加快提升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从大力提升新型城市建设和治理现代化水平等五方面,部署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迈上更高水平、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等22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等内容。

陕西省《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旨在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动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从加快推进美丽陕西建设、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七方面,部署积极稳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22项工作任务。

《陕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扎实做好陕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明确到2025年陕西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左右、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等目标,部署优化产业布局结构降碳等四项重点任务,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提升达标行动等两项重点行动,并鼓励绿色低碳制造体系引领工程等两项重点工程。

《陕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推动陕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明确到2025年陕西省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等主要目标;从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两方面提出实施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等18项任务。

《陕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旨在更好发挥金融对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的支持作用,明确金融支持范围,提出加大绿色信贷投放、支持发行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创新环境权益类金融产品、建立减污降碳协同项目库五项主要政策举措。

027
甘肃省

《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扎实推进甘肃省碳达峰行动;明确到2025年甘肃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2.5%等主要目标,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8条措施》

旨在全力服务保障甘肃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六方面18项措施,在助力降碳,腾出环境容量方面,提出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积极推动绿色环保产业链发展等6项措施,包括建设“甘肃省(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推动已有129个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碳市场交易等内容。

028
青海省

《青海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有效控制青海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提出到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转型等目标;部署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等18项重点任务。《青海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随《方案》发布。

《青海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扎实推进青海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提出“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取得显著成效、“十五五”期间工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等主要目标,部署做大做强绿色工业产业等21项重点任务,从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等10个方面提出了“碳达峰十大行动”。

《青海省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旨在加快推进青海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主动融入“东数西算”国家布局,推动大数据产业成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部署绿电保供、用电保障等八方面政策,在绿电保供方面,提出构建绿电供应体系、建立绿电收益共享机制、开展绿电交易和溯源认证3项任务。

0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旨在优化宁夏回族自治区光伏资源开发,助力宁夏规范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明确将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权限下放至地市级能源主管部门,重点阐明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模式,系统明确了项目储备、立项、建设、运行等全寿命周期管理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旨在全面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要点》提出了开展绿色公路建设、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等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

2023-202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立法项目98件,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46件,政府规章项目52件。其中围绕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推进生态优先战略,提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等11件政府规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虚拟电厂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旨在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早日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明确建设虚拟电厂试点项目等建设内容,并从资源聚合等四方面,提出建设虚拟电厂管理平台等5项建设要求。同步印发《宁夏电网虚拟电厂并网运行技术规范(试行)》,对虚拟电厂功能、性能等方面做出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有序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目标实现。明确到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5000万千瓦等目标,从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行动、推动化石能源消费尽快达峰等六方面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持续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等28项工作任务。

《宁夏“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旨在加快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和规模化发展。明确到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等目标,从加快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等七方面部署重点任务,包括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容量支撑能力等内容,并从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布局等四方面进行新型储能规划布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 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加快转变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建设方式;明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和2030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的主要目标,从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乡村两方面提出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等12项任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加快推进全自治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明确到2025年,自治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累计下降18%、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等主要目标;提出围绕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加快淘汰过剩产能等主要任务。

0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旨在协同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减污降碳;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等主要目标;从加强源头防控、突出重点领域、优化环境治理、强化支撑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了关键举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旨在支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明确了到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碳排放基础通用标准等国家标准实施全覆盖两项主要目标;部署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和行业标准、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等5项重点任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

旨在进一步加快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储能产业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能力,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制定优化储能与新能源协同机制、完善新型储能市场价格机制等八项配套支持政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快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旨在深入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体系化系统化推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主要从合理优化前期、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激励约束等方面提出15条工作措施,着力破解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要求高、审批程序多,建设周期长等难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做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旨在支撑新能源项目送出及负荷项目用电需求,促进新疆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及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构建。《通知》明确了新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并网、运营管理相关要求。强调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参与市场交易,在充分自我消纳新能源电量基础上,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按照自治区相关电力市场规则购入电量,用电价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

旨在加快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能源与关联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从推进新能源与多产业耦合联动发展、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峰保障能力两方面,提出开展新能源规模化制氢、推动产业园区低碳转型等9方面任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2022-2030年)》

旨在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及“双碳”目标实现。明确到2025年、2030年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格局等分步建设目标。提出落实畜牧渔业减排降碳、可再生能源替代等5大重点任务并推进稻田甲烷减排行动、农田碳汇提升行动等九大减排固碳行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有效控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明确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工作2025、2030年的主要目标,从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两方面提出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健全标准体系等9项重点任务。


转自:中欧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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