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其中指出,民间投资工作成效明显地区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亟需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可申请本专项资金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市政、物流、新型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项目包括医疗、教育、养老、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等。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安排到单个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对单个项目的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60%。

以下为原文

关于《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民间投资引导专项管理,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我们起草了《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众可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首页“互动”板块,进入“征求意见”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2月19日

关于《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消息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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