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发布通知!事关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及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中提出,各中央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巩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核算结果准确规范,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

一是强化财务决算工作组织,进一步提升对财务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注重上下联动、业财协同,认真制订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抓实制度执行落地;及时开展财务决算布置,认真组织决算备案,提前梳理财务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工具,重点关注境外子企业、基础薄弱子企业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二是提升财务决算信息质量,严格遵守会计、统计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准确界定合并范围,合理计提各类减值准备,规范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三是夯实财务决算闭环管理,充分发挥财务决算“体检”功能,针对各类检查发现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问题,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结果分级检查、复核和销号制度,建立完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加强财务决算成果应用,在全面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各类专项工作落实情况、风险管控情况等进行梳理、检查、总结和反馈,发挥好财务决算的决策支撑和监督作用。

五是严格信息安全要求,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强化涉密敏感信息管理,抓实涉密敏感信息流向管控,确保会计审计信息安全,并规范做好对外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中提出,《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由各中央部门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子企业填报。中央部门管理的集团型企业应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集团合并报表,其中:集团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直接填报本套报表;集团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在做好会计科目分类及财务报表转换工作的基础上,按规定填报;集团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和境外机构,按照境内会计准则、会计年度及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填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各地国资委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开展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本地区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一是督促监管企业严格遵守会计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准确界定合并范围,合理计提各类减值准备,规范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是督促监管企业认真执行有关统计法规,贯彻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工作要求,依法合规准确统计各类非财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填报质量,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是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统计数据资源,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入开展分析、评价、对标等工作,更好发挥国有资产统计促进管理提升、管控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四是督促监管企业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强化涉密敏感信息管理,抓实涉密敏感信息流向管控,确保会计审计信息安全,并规范做好对外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编辑:吕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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