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前,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提出,到2025年,通过发布第五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推广一批先进适用、降碳效能显著的低碳技术,总结有利于低碳技术供需对接的先进经验做法,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转化示范案例,探索科学有效的低碳技术转化模式和推广路径。


到2030年,通过后续批次《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带动引领,逐步形成系统化、全景式的低碳技术图谱,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技术路径更加清晰,相关支持政策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低碳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逐步增强,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科技厅(委、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大力支持先进适用低碳技术宣传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低碳技术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doc,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第五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技术推荐和征集工作同步启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推荐和申报工作,中央企业的低碳技术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推荐。技术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报送至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联系人和电话:邢佰英 (010)65645624

金秋实 (010)62231074-829

袁晓霞 (010)62231074-830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A1005室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年2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2月18日印发


转自 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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