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紫阳县段家沟煤矿被罚10万
近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对陕西省紫阳县段家沟煤矿(普通合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G环罚﹝2024﹞20号),该单位因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10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省紫阳县段家沟煤矿(普通合伙)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陕西省紫阳县段家沟煤矿(普通合伙)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陕西省紫阳县段家沟煤矿(普通合伙)成立于2010年5月20日,地址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绕溪乡廖坝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姚卡文。(南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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